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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9-17 22:27
食安标准、质量监管、兽医制度、消费观念等多种因素构成鸡肉巨大消费需求与贸易流通的阻障。
2014年注定是全球鸡肉贸易不平静的一年。禽流感、反倾销、经济制裁、禽肉贸易管制事件频频出现,多国鸡肉贸易因此受损。在这当中,家禽生产与消费大国美国与中国之间的鸡肉贸易也历经波澜。中美禽肉贸易的争端由来已久,始于2004年禽流感爆发导致的双边鸡肉贸易中止。其后的近十年时间中,美方可向中国出口冷冻禽肉制品且历来占据中国进口鸡肉量的50%以上,而中国却只能对美出口熟制禽肉制品。美国禽蛋协会发布的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显示,美国一直以来是中国第一大鸡肉进口国,2014年5月,巴西禽肉进口量首超美国禽肉进口量。这似乎从侧面印证了鸡肉消费市场的风云变幻。
中国的鸡肉产品出口美国经历了千难万阻,多种制度和约束将中国的优质禽肉产品拒之门外。2014年7月8日,中国商务部裁定对美国进口的白羽肉鸡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并调整双反税率。2014年7月20日,上海“过期肉”产品事件被暴光,中国鸡肉食品安全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此前的2014年6月,美国众院以“食品安全”为由,通过禁止中国生产的禽肉产品进入美全国学校午餐计划等条款,加大了中国鸡肉出口到美国的难度。2014年12月13日,美国国会通过的联邦政府开支预算法案中有一条款敲定禁止美国学校午餐使用中国加工的鸡肉产品。多名议员表示不希望来自中国的食品影响其公共健康,中国商务部已表示对于美国国会开支法案中禁止中国鸡肉的条款表示不满。
2014年11月6日,4家中国公司经历重重检验,终获向美国出口禽肉产品的资格。美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确认这4家中国家禽加工企业的操作规范均符合美国标准,目前只有美国本土、加拿大和智利的鸡肉达到了这一标准。这无疑是中断许久的中国鸡肉进入美国的积极信号,但同时美国食品安全机构等也表示了对中国食品的反对和担忧。所有这些再次引发我们对于中美鸡肉贸易的思考,食安标准、质量监管、兽医制度、消费观念等多种因素构成鸡肉巨大消费需求与贸易流通的阻障。
食安标准不同诱发阻力
作为食品安全标准仅次于欧盟的美国,制定了多方面的禽肉贸易法规限制,如食品微生物标准、授权使用转基因产品名单、欧盟污染物限量标准、食品标签新标准等。美食品安全检验局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防护计划,目标是到2015年90%以上的美国食品加工企业建立食品防护计划。同时,美食品安全检验局对某些病原体采取零容忍态度,包括熟制及即食产品如鸡肉肠或午餐肉中的沙门氏菌和李斯特菌。对于含有病原体、会导致严重疾病或死亡的受污染肉类、家禽或蛋制品,美农业部也赋予了食品安全检验局更多的召回受污染食品的权力。
禽肉贸易方面,除了美国本国所产禽肉需满足以上食品安全标准以外,其对国外出口到美国的禽肉制品做出如下规定:产品必须来自有资格向美国出口产品的国家和机构;由于某些动物疾病发源地的情况,美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会限制一些产品进入美国,需经过美动植物卫生检验局兽医服务机构和国家进出口中心审查;向美国出口产品的国家和机构必须经美食品安全检验局评估认为具有等效于美国的禽类加工监管体系;同时,进口产品必须满足美国国内产品相同的标识要求;在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提交申请并满足美动植物卫生检验局要求后,所有进口肉类、家禽和蛋制品加工必须提交食品安全检验局正式检验。
从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网站了解到,2011年颁布施行的《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提及,进口肉类产品应当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以及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相关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以及贸易合同注明的检疫要求。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禽肉分会及肉食分会副秘书长黄海千在2014国际家禽产业论坛上提到,中国进口禽肉产品程序采用双证管理,既肉类动植物检验检疫证书和肉类自动进口许可证。检验检疫证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自动进口许可证由商务部颁发。国家质检总局还要求对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及国外出口商、生产商进行备案等。
中美鸡肉贸易历来受经济、政治等多重因素影响。食品安全标准存在一定差距,且进口产品所遵循标准设置不同,使得鸡肉贸易在各个程序上阻隔重重。如,中国出口美国的肉制品则要经过其食品安全检验局的调查及实地的考察、认证才会进行批复。
(文章来源:国际家禽)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