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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2-07 19:18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主管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的合格评定的相关工作。进入美国市场的IT设备需要满足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的相应法规,以通过FCC合格评定程序。未获得FCC标签标志的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将不会被美国海关获准进入。
1.灯具相关定义
其中灯具属于47 CFR part 15中的B部分――无意式辐射体。无意辐射体是指:有意产生射频能量供给装置内部使用或通过连线将射频信号送给有关设备使用,但不是有意用辐射或感应的方式来发射射频能量的装置。无意辐射体装置类型有:电视广播接收机、FM广播接收机、超再生接收机、扫描接收机、其他的接收机、电视接口装置、电缆电视终端装置、分立的电缆输入选择开关;B级个人计算机和外设、其余的B级数字装置和外设、A级数字装置和外设、外接开关电源及所有其他装置。除FCC另有规定外,上述无意辐射体应在投放市场之前通过FCC电磁兼容要求的合格评定。
2.电磁兼容要求的相关法律法规
灯具设备只有满足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制定的法规中技术规范以及行政要求,才可以投放美国市场。相关法规详见下表:
法规目录 |
法规内容 |
通用定义:有意辐射体、无意辐射体、Class A和Class B数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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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辐射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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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标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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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书等应警告有意无意辐射体使用者,任何未经授权而对设备的改动属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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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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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辐射体设备的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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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使用者如何解决有害干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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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辐射体传导限值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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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辐射体发射限值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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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 Part 2 Subpart J |
设备授权定义和程序 |
频率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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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 Part 2.951-2.956 、2.902 |
验证要求 |
FCC Part 2.1031-2.1060、2.907 |
认证要求 |
FCC Part 2.1071-2.1077、2.906 |
符合性声明要求 |
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