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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属材料证书核查原始记录注意事项

嘉峪检测网        2023-07-12 19:03

案例问题
 
当整机使用有134非金属材料证书时,认证机构要求核查134证书。有工程师打印非金属材料证书,划两条线作为核查原始记录(如图1所示),是否符合GB 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和ISO/IEC 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原始记录的要求?
 
图1 非金属材料134证书划两条线作为原始记录(图源:实拍)
 
 
案例分析
 
笔者个人认为,该原始记录有待补充信息。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30.2条款规定:“试验样品不应厚于相关部件”。
 
众所周知,同等条件下,非金属材料越厚耐燃能力越强。如果在非金属材料认证时证明了100 mm厚度的某PP材料样块具有灼热丝GWT750℃的能力,实际整机做成零部件厚度只有0.1 mm,则零部件并没有具备灼热丝GWT750℃的能力。
 
而在图1所示的原始记录中只能看到“试验样块厚1.5mm”,并没有实际做成的零部件的厚度,信息不充分,无法支持“134证书上的结果可以应用在此场合”的结论。
 
该原始记录应补充整机产品实际零部件的厚度测量数据、试验人签名、日期、页码等信息,这张纸才能成为“原始记录”(如图2所示)。
 
图2 非金属材料134证书核查原始记录带实际部件厚度测量记录、仪器、签名、页码
 
标准要求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摘录
 
30.2. 1 ……
 
对于不能进行灼热丝试验的部件,例如由软材料或发泡材料做成的,应符合ISO 9772对HBF类材料的规定,该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
 
30.2.3. 1 支撑正常工作期间载流超过0. 2 A的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距这些连接处3 mm范围内的绝缘材料,其灼热丝的燃烧指数(按GB/T 5169.12 (idt IEC 60695-2-12))至少为850 ℃,该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
 
30.2.3.2……
 
试验样品不应厚于相关部件。
 
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材料类别按GB/T5 169.16 (idtIE C6 0695-11-10)为V-。或V-1的部件不进行针焰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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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世界认证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