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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食品接触材料中双酚A禁令

嘉峪检测网        2024-12-25 12:40

2024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了一项禁令,禁止在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双酚 A (BPA),因其可能对健康造成有害影响。

该禁令即欧盟委员会于今年6月份发布的提案《关于在特定FCM中使用双酚A及其他具有特定危险特性而统一分类的双酚和双酚衍生物,修订法规(EU)No 10/2011并废止法规(EU)2018/213》。

目前,该禁令还未正式发布,预计与6月份提案内容一致。

 

根据提案,此次禁令的主要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

 

该禁令适用于食品接触用粘合剂、橡胶、离子交换树脂、塑料、印刷油墨、硅胶、清漆和涂层。

 

2.禁止使用BPA

 

禁止使用双酚A及其盐类用于生产食品接触材料;

删除法规EU 10/2011授权物质清单中第151号物质(CAS: 80-05,双酚A)和154号物质(CAS: 80-09-1,双酚S);

作为豁免,允许附录II中特定用途使用的双酚A。

 

3.使用其他双酚及双酚衍生物制造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不得含有双酚A

 

4. 禁止使用双酚A以外的有害双酚及双酚衍生物

 

禁止使用双酚A以外的有害双酚及双酚衍生物用于生产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除非按照EC 1935/2004第9条规定申请特定用途授权并列入草案附录II 。

 

5.过渡期

 

对于一次性FCM终产品:

(1) 本法规生效前符合原法规的由双酚A制造的一次性FCM终产品:可在本法规生效后18个月内投放市场。

 

(2) 本法规生效之日前符合原法规、且适用于以下3类的一次性FCM终产品,可在本法规生效后36个月内投放市场:

 

① 盛装加工水果、蔬菜的,但不包括2001/112/EC附件I中定义的产品;

 

② 盛装加工(EC) 853/2004中规定的鱼类产品;

 

③ 金属外表面专门涂有双酚 A生产的清漆或涂料的一次性FCM终产品。

 

(3) 符合以上两项规定的一次性FCM终产品,可在过渡期结束后的12个月内灌装食品并密封,并持续销售至库存耗尽。

 

对于可重复使用的FCM终产品:

(1) 本法规生效前符合原法规的由双酚A制造的可重复使用FCM终产品:可在本法规生效后18个月内投放市场。

 

(2) 本法规生效前符合原法规的作为专用食品加工设备部件的可重复使用的FCM终产品:可在本法规生效后36个月内首次投放。

 

(3) 符合以上两项规定的可重复使用的FCM终产品,可在过渡期结束后的12个月内继续投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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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nt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