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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9.7%

嘉峪检测网        2015-10-28 00:11

2015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9.7%

  2015年6月至9月,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床上用品等3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纺织品、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电工及材料、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等5类产品,共抽查了全国2734家企业生产的2747批次产品,检出266批次不合格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7%,抽查合格率为90.3%,比2014年全年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下降了2个百分点。

  此次国家监督抽查中,日用及纺织品抽查了5种,农业生产资料抽查了6种,机械及安防抽查了14种,电工及材料抽查了7种,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抽查了5种。机械及安防产品是抽查的重点,抽查种类数占总数的37.8%。从各类产品抽查结果看,日用及纺织品抽查合格率为90.4%;农业生产资料抽查合格率为93.6%;机械及安防抽查合格率为95.1%;以上三大类产品抽查合格率与2014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相比均有所上升,分别上升了2.2、2.4和3.3个百分点。电工及材料抽查合格率为82%;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查合格率为87.6%,与2014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相比有所下降,分别下降了9.8和3.6个百分点。

  从不同规模企业抽查情况看,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6%、24%、60%,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4.9%、91.5%和88.5%。与2014年相比,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抽查合格率分别下降了0.9、2.5和2.8个百分点。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高于小型企业。

  从抽查区域看,东、中、西部抽查产品质量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东、中部地区抽查产品整体质量水平较好,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0.6%和90.4%,高于国家监督抽查全国平均水平0.3和0.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抽查合格率分别为87.1%,低于国家监督抽查全国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与2014年相比,东、中、西部地区抽查合格率均有所下降,分别下降了1.5、2.6和3.7个百分点。

  此次抽查中,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摩托车轮胎、汽车内饰材料、缓释肥料、饲料粉碎机和实木地板等6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床上用品、皮鞋、汽车轮胎、安全网、机动车辆制动液、农业用尿素、船用救生衣和溶剂型木器涂料等8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低于5.0%;永磁直流电动机、防火门、汽车传动带、汽车安全带、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消防水带、消防应急灯具、地坪涂装材料、玉米联合收割机、服饰、运动服装及针织泳装等11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5.0%至10.0%之间;旅行箱包、三相异步电动机、小型断路器、电力变压器、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开关)、光伏并网逆变器、器具开关、铡草机(青饲料切碎机)、潜水电泵、建筑用夹层玻璃和簇绒地毯等12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10.0%。

  抽查的37种产品,有25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高于平均水平,占抽查产品种类数的67.6%。与上次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相比,有14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有所提升,其中器具开关、消防应急灯具、玉米联合收割机等3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均提升了10个百分点以上。铡草机和旅行箱包抽查合格率分别下降了8.7和8.1个百分点,铡草机主要是动(定)刀片硬度项目不合格,旅行箱包主要是振荡冲击性能项目不合格。

  此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企业名单及抽查结果,质检总局已通过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告,消费者可以登录质检总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查看。对本次抽查情况,质检总局将通报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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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