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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认证要“名副其实”

嘉峪检测网        2015-09-12 12:01

    近年来,有机食品备受追捧。今年4月1日起我国新版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开始实行,国家认监委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进口有机产品入境验证指南》(试行)开展进口有机产品入境查验工作。

    记者从广东广州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辖区共有21批已经查验放行的进口有机产品,涉及品种包括有机糖、有机红葡萄酒、婴幼儿有机大米粉等,货值共约382万元。其中19批为已获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已通关放行;此外,1批约1.7万元原产意大利的水果酱,和1批约10.6万元原产法国的红葡萄酒,因未获中国有机产品认证而标签上标注有“ORGANIC”和国外有机认证标志,2批货物对标签进行整改符合要求后放行。目前,另1批原产法国的葡萄酒,货值约22.6万元,同样因上述标签问题进行整改中。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商及其代理人在进口有机产品时应符合中国有机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要求。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家认监委与向中国出口有机产品的国家或地区的主管部门签署备忘录的,其有机产品入境申报时应提供备忘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经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申报时应提供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有机产品销售证复印件、认证标志和产品标识等文件。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未获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及其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或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进口有机产品应当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申报,未如实申报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证单,或对法定检验的有机产品不予报检、逃避检验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同时,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消费者和销售单位,在购买和销售有机产品时,应当查看产品或产品销售包装上是否有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认证机构名称或标识。也可向销售单位或进口商、代理商索取认证证书、销售证等证明材料。还可在国家认监委“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food.cnca.cn)中查询该有机码对应的产品信息。

    (王雄英 吕俊雅)《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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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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