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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嘉峪检测网        2015-01-05 23:02

9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彩色电视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了10个省(市)38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检验项目包括对比度、清晰度、能效指数、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触电危险、绝缘要求(防雷设计)、辐射骚扰场强等17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本次抽查的大中型企业的产品全部合格,有4家小型企业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辐射骚扰场强、能效指数、端子、电源端骚扰电压、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绝缘要求等项目,其中能效指数和辐射骚扰场强范围均出现三个型号的产品不合格,属于此次国抽发现的彩色电视机较为突出的质量问题。

 

能效指数是表征电视产品光电转换效率的重要参数,也是近年的热点参数。能效标准的颁布实施,推动了电视产品节能技术的发展和推广,促进行业节能减排。能效指数不合格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包括器件选择、电路设计等,会造成能源资源的极大浪费,企业应做出器件改进,提高能效水平。同时,摸清产品情况,杜绝虚标欺骗消费者行为的发生。

 

辐射骚扰场强测试项目测试能够反映彩色电视接收机的整体电磁兼容性,它对产品的电气结构、屏蔽、滤波、接地技术等方面都有要求。本次抽查该项目的不合格率高于2012年度的抽查结果,一个可能的原因是由于新版标准增加了附录C《平板电视接收机的设置》,明确规定了平板电视的设置状态,包括亮度、背光等,测试时受试设备的工作状态更加不利造成的。

    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广州市松浦电器有限公司

    广州市三浦电器有限公司

    菏泽海普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华科数码有限公司

    我们提醒广大网友,在购买电视机的时候,首选有信誉、大型的B2C网站或商场选购,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索取购买发票,以便发生质量纠纷时能提供依据。

    (二)注意产品使用说明和产品标识是否规范齐全,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所有在国内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都应用规范简体中文标明厂名、厂址及合格证。进口产品也应用中文标识。产品上应有制造厂或责任经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机型代号或型号标志,电源性质符号,额定输入电压、频率等。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标识是否齐全以及是否有中文使用说明书等。

    (三)在购买时应注意产品的配件是否齐全。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应根据装箱清单或者说明书来检查一下配件是否齐全。

    (四)没有必要盲目追求指标,以免落入陷阱,得不偿失,许多企业在做广告时,可以夸大性能指标,如亮度、对比度和视角,目前对于这几个指标,企业和商家都存在过度炒作,其提供的指标往往是在极限状态下获得,从实际收看上并没有太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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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嘉峪检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