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清晰全文下载
2005年环保部发布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和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及其排放限值、处理工艺与消毒要求、取样与监测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
本标准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代替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GB18466-200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新、扩、改医疗机构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本标准实施管理,现有医疗机构在2007年12月31日前达到本标准要求。
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个版本非常清楚,谢了!
您的评论: 推荐
发表评论 可以输入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