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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中国产“222”牌可充电手电筒发出消费者警告

嘉峪检测网        2015-04-19 16:25

2015年1月23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中国产“222”牌可充电手电筒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匈牙利。此次通报的可充电手电筒外壳为白色塑料,带有黑色操作按钮和一个红色充电指示灯。电池可以通过内置的插头进行充电,该电筒包装在一个多彩的纸板箱中。该手电筒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产业分类码(OECD Portal Category)为78000000(电器)。
  

上述可充电电筒容易给消费者带来触电和火灾的危险。该电筒电线芯的横截面面积小于规定的尺寸,在短路情况下有可能导致电线可能从而引发火灾。而且该电筒的电源线未进行充分保护,牵引和扭转可能导致电源线内部带电部件裸露,从而给消费者带来触电的危险。该产品不符合欧盟低电压指令的要求和相关欧盟标准EN60598。
  

目前,匈牙利当局已对上述产品采取撤出市场并召回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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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