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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9-15 23:59
2015年3月3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在澳大利亚反规避调查中新增“产品轻微改变”一类调查。根据公告,被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的对澳出口产品,如果出现通过“产品轻微改变”规避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则可启动反规避调查。该规定将自201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何为“产品轻微改变”?根据公告,改变后的产品不在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的涉案产品描述范围内。为了比较产品是否发生轻微改变,应参照以下13个因素:(1)每种产品的一般物理特性;(2)每种产品的最终用途;(3)每种商品的互换性;(4)每种产品生产过程的差异;(5)生产每种产品的成本差异;(6)改变费用;(7)与每种产品相关的客户喜好与期望;(8)每种产品的销售方式;(9)每种产品的贸易和分销渠道;(10)每种产品的贸易模式;(11)每种产品的定价变化;(12)每种产品的出口量变化;(13)每种产品的关税分类和统计代码。
澳大利亚“产品轻微改变”反规避调查期限为155天,一旦启动反规避调查,则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10日内发布重要事实公告。
(念 雪编译)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