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检测机构

关于通报中检(深圳)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问题的函

嘉峪检测网        2019-07-05 09:57

没有相关检测资质,却出具监测报告,检测机构的弄虚作假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识破。7月1日,广东省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发出一则通报,指出中检(深圳)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性质恶劣问题”。

 

关于通报中检(深圳)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问题的函

东环函〔2019〕2506号

 

各生态环境分局,各场地调查单位,各环境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环境监管,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及《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于近日组织对《东莞市沙田镇中围股份经济联合社沙田镇2017年第008号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进行了专家评审,评审中发现环境监测工作承担单位中检(深圳)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无苯胺指标相关检测资质的情况下,出具了盖有CMA章含苯胺指标的监测报告,性质恶劣,现对中检(深圳)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予以通报。

希望各场地调查单位、环境监测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树立底线意识,增强监测主体意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问题。各环境监测机构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27日

 

没有相关检测资质,却出具监测报告,检测机构的弄虚作假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识破。7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出一则通报,指出中检(深圳)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性质恶劣问题”。要求各环境检测机构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据介绍,市生态环境局近日组织专家,对《东莞市沙田镇中围股份经济联合社沙田镇2017年第008号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进行了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环境检测工作承担单位中检(深圳)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不具备苯胺指标相关检测资质的情况下,仍然出具了盖有“中国计量认证(CMA)章”含苯胺指标的检测报告。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严肃查处不按资质范围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淘汰一批扰乱检测市场秩序、素质差的检测机构。

 

援引记者 周桂清

 

分享到:

来源:Int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