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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0-05-22 11:48
目前临床与腹腔镜配套使用的手术器械种类繁多,本文适用于与腹腔镜配套的可重复使用的腹腔镜手术器械。
一、腹腔镜手术器械的组成与用途
组成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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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刺器 |
用于腹腔镜手术中,穿透体壁(腹壁)后作为腹腔镜手术器械进出的通道,并可通过其向体内输送二氧化碳。 |
气腹针 |
用于刺穿腹壁,向腹腔内输入二氧化碳,建立气腹。 |
冲洗吸引器 |
用于腹腔镜手术中作内腔冲洗和吸引(废液),以保证手术视野清晰和腔内清洁。 |
剪刀 |
用于腹腔镜手术中,剪切组织。 |
分离钳 |
用于腹腔镜手术中,分离组织。 |
抓钳 |
用于腹腔镜手术中,抓取组织。 |
持针钳 |
用于腹腔镜手术中,夹持缝针进行缝合。 |
缝合钳 |
用于腹腔镜手术中,缝合腹壁等较深切口或者缝合固定疝气补片。 |
扇形钳、金手指 |
用于腹腔镜手术中,拨、挡、拉脏器或组织,以提供更佳手术视野和空间。 |
造影钳 |
用于腹腔镜手术中,对组织注射造影剂。 |
穿刺针 |
用于腹腔镜手术中,对组织注射生理盐水或药剂或从组织中抽取液体(如胆汁)。 |
施夹器(钳) |
用于腹腔镜手术中,施放结扎夹(金属钛夹、不可吸收结扎夹、可吸收结扎夹等)。 |
举宫器 |
用于腹腔镜下子宫手术中,举、托子宫。 |
靶式钳 |
用于腹腔镜手术中,夹持肠道吻合器“蘑菇头”。 |
取物钳、活检钳 |
用于腹腔镜手术中,取出异物或者活体标本。 |
注水器 |
用于腹腔镜下甲状腺手术中,向手术部位注水,以获得手术操作空间。 |
剥离器 |
用于腹腔镜下甲状腺手术中,剥离组织,形成手术操作空间。 |
切开刀 |
用于腹腔镜手术中,切开组织(如胆道)用。 |
二、腹腔镜手术器械的主要风险与危害
危害的分类 |
危害的形成因素 |
可能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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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危害 |
生物污染。 |
产品使用后,未按要求进行充分清洗、(使用者)灭菌操作不规范或未灭菌、使用时操作不正规。 |
产品带菌,引起交叉感染。 |
产品未设计成可以充分清洗消毒结构;使用后的产品,无法被轻易的进行充分的清洗与灭菌。 |
产品带菌,引起感染与交叉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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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不相容性。 |
与人体接触的材料,不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 |
使用中产生细胞毒性、致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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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感染和/或交叉感染。 |
使用操作不当、未进行有效灭菌。
|
引起感染、交叉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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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力 |
锐边、毛刺。 |
与人体组织接触的部分,存在过大的锐边、毛刺等;与使用者接触的部分,存在锐边、毛刺等。 |
对组织造成意外伤害,对使用者造成损伤。 |
环境危害 |
储存或运行偏离预计的环境条件。 |
储运条件(如温度、湿度、酸碱度)不符合要求。 |
产品老化、锈蚀。 |
意外的机械破坏。 |
储运、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机械性破坏。 |
产品使用性能无法得到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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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医疗器械使用有关的危害 |
不适当的标记。 |
标记不清晰、错误,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标记。 |
错误使用、储存错误、产品辨别错误。 |
不适当的操作说明,如:医疗器械一起使用的附件规范不适当、预先检查规范不适当、操作说明书不准确、清晰。 |
标记不清晰或标记缺失、标记错误、操作说明写的过于晦涩,难于理解。
|
无法保证使用安全性、导致操作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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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不熟练/未经培训的人员使用。 |
操作不熟练、操作失误;规格型号选用错误;连接不正确或不到位。 |
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无法预计的其他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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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预期使用的医疗器械不相容。 |
与其他器械匹配的关键参数标记不正确;与其他器械匹配的关键尺寸偏差超出标准要求。 |
无法与其他器械匹配,造成产品无法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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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表面被处理得过于光亮。 |
使用时产生严重的光污染,影响手术正常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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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失效 |
缺少适当的维护和检查。 |
说明书中没有提供相关信息,如清洗、灭菌方法、日常维护方法、使用前的检查建议等; 没有维护或使用了不恰当或者不正确的维护方法。 |
造成产品意外损坏,产品提前报废,无法使用;产品在使用中,出现关节松动、部件脱落。 |
三、腹腔镜手术器械适用标准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
GB/T 191-2008 |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
GB/T 4340.1-2009 |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方法 第一部分:试验方法》 |
GB/T 16886.1-2011 |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 |
GB/T 16886.5-2003 |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5部分:体外细胞毒性试验》 |
GB/T 16886.10-2005 |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0部分:刺激与迟发型超敏反应试验》 |
YY/T 0149-2006 |
《不锈钢医用器械 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 |
YY/T 0294.1-2005 |
《外科器械 金属材料 第1部分:不锈钢》 |
YY/T 0316-2008 |
《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
YY 0466-2003 |
《医疗器械 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
YY/T 0466.1-2009 |
《医疗器械 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YY/T 0597-2006 |
《施夹钳》 |
YY 0672.1-2008 |
《内镜器械 第1部分:腹腔镜用穿刺器》 |
YY 0672.2-2011 |
《内镜器械 第2部分:腹腔镜用剪》 |
YY/T 0940-2014 |
《医用内窥镜 内窥镜器械 抓取钳》 |
YY/T 0941-2014 |
《医用内窥镜 内窥镜器械 咬切钳》 |
YY/T 0943-2014 |
《医用内窥镜 内窥镜器械 持针钳》 |
YY/T 0944-2014 |
《医用内窥镜 内窥镜器械 分离钳》 |
YY/T 1052-2004 |
《手术器械标志》 |
四、腹腔镜手术器械的的主要性能指标及要求
1.外观
腹腔镜手术器械在腹腔镜视野中可见的头端部分应经过处理,以消除可能存在的定向反射现象;其他部位一般应光滑圆润,表面应无非设计预期的锋棱、裂纹、毛刺等。钳类器械钳头的二片应相互吻合,不得有错位、摇晃现象,钳齿应清晰、完整,不得有缺齿、烂齿、毛齿等缺陷,剪刀刃面不得有卷刃、崩刃现象。
2.尺寸
穿刺器产品应标称套管可通过处的最小内径,其他器械应标称插入(穿刺套管)部分的最大外径(宽度)。穿刺器套管内径应采用单边正公差,其他需通过穿刺套管进行使用的器械的外径一般应采用单边负公差。器械应标称器械的工作长度(由制造商根据实际要求设定)。尺寸允许公差参照YY 0672.1-2008、YY 0672.2-2011、YY/T 0940-2014、YY/T 0941-2014、YY/T 0943-2014、YY/T 0944-2014等标准的相关条款。以上标准中没有规定允差的,则由制造商自行设定。
钳类器械还应标注钳头最大张开幅度。
3.使用性能
3.1锋利度
3.1.1预期用于穿刺操作的器械,如穿刺针、气腹针、腹壁缝合钳等器械,应对其头部的锋利度进行要求。
3.1.2预期用于剪切、切开、活检等操作的器械,如剪刀、切开刀、活检钳等器械,应对其刃面的锋利度进行要求。剪刀的剪切性能参照YY/T 0672.2-2011标准中的相关条款要求。
3.2夹持性能
3.2.1预期用于抓取、分离、夹持等操作的钳类器械,如抓钳、分离钳等器械,应对其夹持性能进行要求。
3.2.2持针钳的夹持性能参照YY/T 0943-2014标准的相关条款要求。
3.3 弹性和牢固性
设计为具有夹持功能的钳类器械,如抓钳、分离钳、持针钳等器械,在器械头部夹住一根直径等于头部鳃轴中心长度1/10的不锈钢丝,在室温下完全夹闭保持3小时后,器械应无裂纹和永久变形。
3.4 开合性能
可开合的钳类器械头部应开合顺利,钳杆在开合时应无干扰使用的晃动。
3.5 旋转性能
钳杆部分设计为可旋转的器械,在旋转钳杆时应顺利,钳杆在旋转时应无干扰使用的晃动。
3.6 锁合可靠性能
具有锁合装置的器械,应规定锁合的可靠性,包括锁紧性能和松开性能。
4.耐腐蚀性
器械的不锈钢材料耐腐蚀性能应符合YY/T 0149-2006中5.4b级的规定。其他材料用说明书中指定的最不利的灭菌方法灭菌后,应无腐蚀现象。
5.配合性能
5.1 预期与其他器械配合使用的器械,如不可吸收结扎夹施夹器、金属钛夹施夹钳、可吸收夹施夹器,应对其相关配合性进行要求。
5.2 穿刺器套管与穿刺针的配合性能参照YY 0672.1-2008相关要求。
6.通畅性
设有内腔预期可进行注(吸)液体(气体)的器械,如吸引器、注水器、造影钳、气腹针等器械的内孔应畅通,不得有堵塞现象。
7.密封性
7.1 所有器械冲洗接头盖上密封帽后,应具有足够的密封性,一般至少应能承受不小于4kPa的气压,不漏气。
7.2 带有阀门的器械,在阀门开、闭状态,应具有与其使用预期相对应的密封性。
7.3 穿刺器套管在有器械通过或没有器械通过时,均应有足够的密封性。
8.连接牢固度
器械各连接部位应牢固可靠,焊缝应平整光滑,无脱焊或堆焊现象。器械铆钉应牢固可靠,器械开闭灵活。
9.硬度
剪刀片头部硬度,参照YY 0672.2-2011标准的相关要求。其他器械的硬度要求,由制造商依据产品使用特点设定。
10.表面粗糙度
器械的表面粗糙度,由制造商依据产品使用特点设定。
11.其他
为了保证器械安全有效而设定的其他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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