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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2-01-19 22:01
针对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20年联合发布了4项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包括:GB 39800.1-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 39800.2-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GB 39800.3-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3部分:冶金、有色》、GB 39800.4-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4部分:非煤矿山》。
GB 39800.1-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代替了GB/T 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和GB/T 29510-2013《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两个标准,并进行了相应的技术修改,主要变化包括:
增加了对劳务派遣工、临时工、实习生以及其他外来人员的管理;
更改了配备流程;
增加危害评估;
增加了追踪溯源的要求;
增加了培训和使用的要求;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合格的个体防护装备属于强制性要求,新的GB 39800.1-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较为全面地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的管理工作,将成为劳动者抵御事故、减轻伤害、保证个人生命安全健康的有力保障。
GB 39800.2-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适用于石油、化工、天然气行业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GB 39800.3-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3部分:冶金、有色》适用于冶金、有色行业的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GB 39800.4-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4部分:非煤矿山》适用于除煤矿、石油天然气以外的非煤矿山,包括金属矿、非金属矿、水气矿但等能源矿的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相关用人单位应及时了解最新标准的变化,以及修订劳动保护用品的相关管理流程及文件。
来源:TUV南德认证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