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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药品注册检验复核的校正因子不同怎么办?

嘉峪检测网        2024-03-18 08:06

最近中检院在2月份发布了公开征求《药品注册检验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规范(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建议大家细看,意见稿中与上一版的内容还是有一些重要有修订。
 
当中检院/省检院复核的校正因子与申请人做出来的不同时,应怎么处理?
 
首先需要有一轮沟通,以确认中检院/省检院的数据没有偏差;第二就是要以官方的数据为准,进行修订与风险评估申请人产生的数据有多大影响。
溶出曲线内容通常会在制剂开发章节体现,用于支持溶出方法开发,以及相关变更桥接的支持。
 
溶出对于质量标准和变更都是相关的,沟通交流中如果有涉及以上相关的问题,是建议增加相关的溶出曲线数据。
 
IND相关问题
问题1:对于注射液,处方不变,如果工艺有调整以及生产场地有变更,那是否要重新做特殊安全性研究呀。
答:需要的,CDE培训时有提到。
问题2:化药申报IND,原料药自行合成,原料药的稳定性问题:比如2023.01生产的原料药 ,做了毒理批  批量为中试批大小,仅测了0天的数据,然后后面没做稳定性,现在计划申报IND,想补稳定性数据,直接用当时生产的放行检测数据当做0天  现在开始放稳定性可以不?或者可以采用什么补救措施呢?
答:时间过了太久,不建议用放行的检测数据做0天,需要重新检测做0天。至于是否使用该批次做稳定性还是要基于风险评估。
问题3:固体片剂更换原料药供用商(合成路线杂质谱一致,I)是走补充申请还是备案?
答:备案时省局无法调取资料,走补充申请。除非原料药拿到了A,然后制剂评估下来是中等再走备案。
问题4:原料药生产过程中返工,混批,重加工有研究资料能被CDE批准吗?
答:需要研究和工艺验证,得到批准了才能写入生产工艺信息表。
问题5:玻璃安瓿包装的注射液进行稳定性试验研究时,还有正置、倒置研究吗?
答:接触的材质都是一样的,一般不需要。
问题6:质量标准中或制剂投料以无水物计的含量是什么含义?
答:计算含量的时候,扣除测得的水分
问题7:有关物质方法开发,采用高效液相法时,必须考察灵敏度吗?在有关物质质量标准部分一定要有灵敏度溶液这一项吗?一般这个灵敏度溶液的浓度多大比较合适?
答:有关物质方法验证时必须考察灵敏度。质量标准中是否定灵敏度溶液,取决于灵敏度是不是容易达到,若是方法灵敏度低,耐用性差,是需要定在质量标准中的,方便注册检验及后续检验时,先确认方法可行,再进行检测。
问题8:一个原料药合成工艺中用到了脯氨酸做催化剂,请问脯氨酸在原料药成品中的质控限度怎么制定呢?
答:找该物质毒理数据计算PDE,实在找不到毒理数据按照已知杂质0.15%。
问题9:原料药起始物料和中间体质量标准中以面积归一化法控制的RRT杂质,用主成分做RRT杂质的线性,范围为定量限做到主成分的120%全段线性做不过,可以放宽为分段做(定量限~杂质限度浓度150%,主成分浓度80~120%)吗?有做过类似的情况不?
答:RRT杂质可使用自身对照法。
问题10:新药早期临床用的原料药可以是分段生产的么,等制剂上市,原料药去备案的时候肯定不分段生产了,这样CDE认可么?
答:IND阶段一般问题不大。
问题11:现在国产辅料可以委托生产吗?即登记方跟生产方不是一个单位。我看56号文的登记资料要求,感觉是可以委托生产。
答:实操登记表中的所有权人和生产企业名称必须是一样的。
问题12:参比制剂备案并公示后不久,持证商发生了变更,请问通过什么流程进行持证商的更新?是否需要重新走一遍完整的参比制剂备案流程呢?
答:应该是的,要重新走一遍。参比制剂调整程序针对的是参比错误的情况。
问题13:ANDA进行BE研究过程中使用的安慰剂需要进行单独DP的申报吗?
答:不需要单独申报,但资料需要一套完整的可以和制剂一起申报。
 
NDA相关问题
问题14:对于药品中杂质的界定, 毒理学动物种属的选择有一些法规或者文献的支持吗?比如选择大鼠或者犬。
答:杂质ICH Q3 种属选择没有特别规定,根据体外代谢和已完成的重复毒性试验判断相关种属,如犬鼠都相关选择一个即可。
问题15:起始物料章节培训提到这个供应商审计资料都放什么?放在哪一部分?
答:放在附件中。正文在起始原料质量控制部分说明见附件x即可。
问题16:跨省的MAH和CDMO上市后中等变更是找MAH的省局报还是CDMO的省局,抑或是两个省局都要报?
答:确定谁申报,建议在申请人所在的省局进行申报。
问题17:一个创新药上市产品,这个标准物质备案一定得做吗,不做会怎么样?个别杂质就是做不出来怎么办?
答:标准物质备案是明文要求做的,但不是所有标准物质都要做,需要备案的标准物质为质量标准中涉及的物质。
问题18:一个口服溶液剂品种,申报同浓度两个不同装量规格,三批工艺验证批可否按投料3批灌装6批执行?请问是否有法规文件支持?
答:我们有品种就是同一批投料得成品后包两个不同的包装形式。但也需要考虑各自的批量大小,关于批量的上市批量,与CDE沟通比较好。
问题19:NDA药品检验的样本,到达中检院后,有效期是不是要大于1年以上。有这样的相关要求吗?
答:要求是2个检验周期,120-180个工作日。
问题20:现在做制剂时,原料药要进行方法学全验证吗?有人坚持原料药也要全验证后,有一部分人说原料不需要全验证。
答:需要的,不体现在申报资料中,在核查时需要接受老师的检查。全验证也可包括共同验证。
问题21:化药上市后新增生产场地,补充申请时候的药检,是只做样品检验吗,不需要标准复核?
答:标准不变就不需要再次复核。
问题22:如果前置注册检验标准复核做下来,校正因子和我们内部的有差异(比我们的大,但均在10%范围之内),我们后续申报给CDE的数据需要按省所复核的校正因子重新计算吗?注册标准中的校正因子也需要按省所意见进行修订?
答:需要的,如有不同意见提前和省所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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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亮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