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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
工业和信息化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糖精年度生产计划审批”。
同时,将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政府专项资金使用审批(中药材扶持资金)”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这些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将随着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的推进,结合制定国务院部门权力清单,进一步研究、清理和规范。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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