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行业研究

新西兰批准修订后的WTO《政府采购协定》

嘉峪检测网        2015-07-21 15:44

2015年7月13日,新西兰完成了WTO《政府采购协定》(GPA)的国内批准程序,并将该进展情况通知WTO秘书处。协定正式对新西兰生效后,新西兰将在协定提供的新的市场准入机遇及其他相关条款的规定中受益。
  

新西兰是第二个正式通过《政府采购协定》国内批准程序的WTO成员。2012年9月新西兰提出申请加入《政府采购协定》,并于同月提交了首份出价清单;2014年10月29日,WTO政府采购协定委员会批准了新西兰的加入。新西兰完成《政府采购协定》的国内批准程序后,该协定将于30日后正式对其生效,即2015年8月12日。此外,黑山共和国也已于2014年10月完成了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的谈判,并已于6月提交了相关法律文件。7月15日,黑山共和国正式成为《政府采购协定》的成员方。
  

WTO《政府采购协定》的宗旨是尽可能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国际竞争程度,使政府采购更具透明性,并对产品、服务或协定任何一方供应商提供非歧视性的法律保障。协定授予新西兰及其他成员准入公共采购市场的机遇,该市场的全球价值达到每年1.7万亿美元,而且其价值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增长。修订后的《政府采购协定》进行了扩容,增加了涉及的政府实体(部门和机构),纳入了新的服务以及其他领域的公共采购。
  

《政府采购协定》是一项多边协定,这意味着其仅适用于已经同意受其约束的WTO成员。目前,《政府采购协定》的成员方包括亚美尼亚、加拿大、欧盟(28国)、香港地区、冰岛、以色列、日本、韩国、列支敦士登、荷兰、挪威、新加坡、瑞士、台湾地区和美国。已启动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程序的WTO成员包括阿尔巴尼亚、澳大利亚、中国、格鲁吉亚、约旦、吉尔吉斯、摩尔多瓦、阿曼、塔吉克斯坦、乌克兰。另有5个WTO成员在入世议定书中已有条款规定要加入该协定: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蒙古国、俄罗斯联邦、沙特阿拉伯和塞舌尔。

 

 

 

分享到: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