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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7-20 10:51
2015年6月27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 2015/1012号委员会执行法规,修订了(EC) No 669/2009法规的附件I,调整了2015年第三季度需要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进口非动物源食品和饲料清单。
该清单每三个月调整一次,删除其中已完全满足法规要求的商品,添加需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商品。
此次调整不涉及中国产品。对中国产品加强官方控制的种类仍为2种,一是芸苔(其他可食芸苔,“芥蓝”),二是茶叶(不管是否加香料),抽检比例分别为50%和10%,抽检项目均为农药残留。
法规全文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5R1012&rid=1
来源:厦门技术行贸易措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