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第2版)》的通知
各相关认证机构
为了落实《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目录》的公告》(2015年第10号)的要求,依据新版《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我会制定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第2版)》(见附件),现予发布。
为了确保顺利实施新版《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已具备GAP检查员注册资格的人员,需参加经CCAA确认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标准转版培训》,该课程为本年度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指定继续教育课程。检查员再注册时需上传转版培训合格证明文件。
2.认证机构依据新版认证实施规则及国家标准开展认证活动,应选派转版培训合格的检查员。
特此通知。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15年7月6日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第2版)
前 言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授权的依法从事认证人员认证(注册)的机构,开展管理体系审核员、产品认证检查员、服务认证审查员和认证咨询师等人员的认证(注册)工作。CCAA是国际人员认证协会(IPC)的全权成员。
本准则由CCA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等规定,考虑了中国国情及认证/认可工作的要求,是建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国家注册制度的基础性文件。
CCAA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仅表明注册人员具备了从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个人素质和相应的知识与能力。CCAA保证注册制度和评价过程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认证机构负有认证人员选择、聘用、监督的主体责任。
第一章 概 论
1.1引言
1.1.1本准则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制定,目的是确认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检查员具备相应的个人素质、知识和能力,保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工作的质量。
1.1.2 本准则规定了CCAA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的注册要求,以及采用以知识和能力为基础的评价考核方法。
1.1.3所有注册人员和申请人员除符合本准则要求外,还应遵守国家和/或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2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4:2014)
GB/T 20014-2013《良好农业规范》 系列国家标准
1.3术语与定义
本准则使用下列术语定义,如果本准则中的术语定义与有关标准中的有所不同,应以本准则为准。
1.3.1良好农业规范认证
认证机构按照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对良好农业规范产品生产和农产品处理过程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评价活动。
1.3.2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
覆盖了良好农业规范相关国家标准所有适用的控制点,并按照《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审查过程。
1.3.3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
有能力依据《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良好农业规范相关国家标准或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受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机构委派,对认证委托人要求检查的主体(农业生产经营者或农业生产者组织)实施现场检查的人员。
1.3.4注册担保人
具有良好的个人声誉和CCAA认证人员注册资格(不含实习注册资格),了解申请人主要工作经历、专业状况和基本个人素质的人员。
1.4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的注册专业和级别
1.4.1CCAA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按照认证业务范围划分为:作物(A01)、畜禽(A02)、水产(A03)和蜜蜂(A04)四个注册专业。
1.4.2CCAA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资格分为检查员和高级检查员两个级别。
1.4.3 CCAA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遵循逐级晋升的原则。
第二章 申请人注册要求
2.1申请要求
2.1.1 各级别注册申请人应认真阅读CCAA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了解各项注册要求。
2.1.2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完整的注册信息、资料。
2.1.3 申请人应登陆CCAA网站http://www.ccaa.org.cn,进入“CCAA人员注册系统”,按要求填写、上传申请资料,并交纳注册费用,完成网上注册申请。
2.1.4 申请人应签署声明,表示其同意遵守CCAA注册准则的各项要求,特别是行为规范的要求。
2.1.5 申请人提交完整的注册申请资料和注册费用后,CCAA方可受理申请,开始评价注册程序。
2.1.6 申请人如果对注册过程或注册信息发布方式、内容等有特殊要求,应在申请时书面说明。
2.2 检查员资格经历要求
2.2.1 教育经历
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相关或相近专业可参考附件。学科名称如有差异或发生变化,以教育部本科或研究生学科目录为准。
2.2.2 工作经历
2.2.2.1具有大学专科的申请人应具有至少6年全日制工作经历;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申请人应具有至少4年全日制工作经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应具有至少2年全日制工作经历。高级检查员申请人应具有至少8年的全日制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应在负有判定责任的技术、专业或管理岗位获得。
2.2.2.2满足CCAA注册要求的工作经历应在取得学历后获得。
2.2.3专业工作经历
2.2.3.1检查员申请人应具有至少2 年与注册专业相关的全职工作经历。
可接受的专业工作经历包括:
a) 相关产品的生产、检验或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b)相关产品的监管工作经历;
c)检验机构中的技术研究、检验工作经历;
d)相关产品的科研、教学机构中的教学、研究工作经历;
e) 在具有食品、农产品认证相关业务的认证机构、培训机构和咨询机构中从事相应认证技术、培训教学、认证咨询工作经历。(注:仅有检查经历不能作为充分的专业工作经历)
2.2.3.2高级检查员申请人应具有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或CCAA其他食品、农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资格至少2年。
2.2.3.3专业工作经历和工作经历可以同时发生。
2.2.4 培训与考试
有关培训的要求见3.2.1b),有关考试的要求见4.2.1。
2.2.5 专业评定
申请人的专业能力由推荐机构评定,针对申请人的注册专业从个人素质、教育培训、专业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检查实践等方面充分评价,作出推荐意见,并填写入CCAA人员注册系统中“专业能力评定”项内。
2.2.6 检查经历
2.2.6.1 检查员申请人的检查经历要求
申请人作为检查组见习人员,应完成至少6次食品、农产品领域认证审核或认证检查经历。对于每个注册专业,应完成至少2次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经历(不含“不通知”检查经历)。
对于每个注册专业,申请人应获得专业能力现场见证合格的评价结论(见4.2.2)。
申请人所提交的认证审核或认证检查经历,应是对不同组织的审核或检查经历,且在CCAA有效受理日前3年内获得。
2.2.6.2 高级检查员注册申请人的检查经历要求
申请人在获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资格后,作为检查组组长完成至少6次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经历。
申请人应获得组长能力见证合格的评价结论(见4.2.2)。
申请人所提交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经历应是对不同组织的检查经历,且在CCAA有效受理日前3年内获得。
2.3 个人素质和检查原则要求
2.3.1 各级别检查员应具备下列个人素质:
a)有道德,讲诚信,即公正、可靠、忠诚、诚实和谨慎;
b)思想开明,即愿意考虑不同意见或观点;
c)善于交往,即灵活地与人交往;
d)善于观察,即主动地认识周围环境和活动;
e)有感知力,即能本能地了解和理解环境;
f)适应力强,即容易适应不同情况;
g)坚韧不拔,即对实现目的坚持不懈;
h)明断,即根据逻辑推理和分析及时得出结论;
i)自立,即在同其他人交往中独立工作并发挥作用;
j)健康,即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并无传染性疾病。
2.3.2 各级别检查员应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工作:
a) 道德行为:职业的基础
对检查而言,诚信、正直、保守秘密和谨慎应是最基本的。
b) 公正表达:真实、准确地报告的义务
检查发现、检查结论和检查报告应真实和准确地反映检查活动。报告在检查
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障碍以及在检查组和受检查方之间没有解决的分歧意见。
c) 职业素养:在检查中勤奋并具有判断力
检查员应珍视他们所执行的任务的重要性以及委托方和其它相关方对自己
的信任。具有必要的能力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d) 独立性:检查的公正性和检查结论的客观性的基础
检查员应独立于受检查的活动,并且不带偏见,没有利益上的冲突。检查员
在检查过程中应保持客观的心态,以保证检查发现和结论仅建立在检查证据的基础上。
e) 基于证据的方法:在一个系统的检查过程中,得出可信的和可重现的检查
结论的合理方法
检查证据应是可证实的。由于检查是在有限的时间内并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
进行的,因此检查证据是建立在可获得的信息样本的基础上。抽样的合理性与检查结论的可信性密切相关。
2.4 知识和技能要求
2.4.1各级别检查员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
2.4.1.1 农业生产相关知识。
2.4.1.2 GB/T20014《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知识。
2.4.1.3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知识,如: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和《良好农业规范目录》
GB/T27065《合格评定 产品、过程与服务认证机构要求》
GB/T19011-2013《管理体系审核指南》第3、4、6章的内容。
ISO/IEC17021:2011《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第9章中有关审核的内容。
2.4.1.4 有关法律法规,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4.2 检查员应具备的技能:
a) 掌握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的过程、方法和技巧;
b) 能够按照认证方案要求,对良好农业规范的生产、管理过程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c) 能够结合注册专业特点,识别良好农业规范生产和管理过程中的关键活动,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d) 能够根据认证依据标准,通过收集检查证据,形成检查发现。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或估量,对受检查方的生产管理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e) 能够对良好农业规范生产、管理过程与其按规定提交的文件的一致性进行评价。
2.4.3 高级检查员应具备的技能:
a) 对检查进行总体策划并在检查中有效地利用资源;
b) 代表检查组与检查委托方和受检查方进行沟通;
c) 组织和指导检查组成员开展检查工作;
d) 领导检查组得出检查结论;
e) 预防和解决冲突;
f)编制和完成检查报告;
g) 主持首次、末次会议。
2.5 行为规范要求
所有注册人员均应遵守CCAA注册人员行为规范。
在初次注册和再注册时,所有申请人均应签署声明,表明其遵守行为规范。
l 遵纪守法、敬业诚信、客观公正;
l 努力提高个人的专业能力和声誉;
l 帮助所管理的人员拓展其专业能力;
l 不承担本人不能胜任的任务;
l 不介入冲突或利益竞争,不向任何委托方或聘用机构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l 不讨论或透露任何与工作任务相关的信息,除非应法律要求或得到委托方和/或聘用单位的书面授权;
l 不接受受委托方及其员工或任何利益相关方的任何贿赂、佣金、礼物或任何其它利益,也不应在知情时允许同事接受;
l 不有意传播可能损害检查工作或人员注册过程的信誉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l 不以任何方式损害CCAA及其人员注册过程的声誉。与针对违背本准则的行为而进行的调查进行充分的合作;
l 不向受委托方提供相关咨询。
2.6 年度确认要求
2.6.1 CCAA采用年度确认的方式,对各级别检查员持续保持其能力和个人素质以及遵守行为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
2.6.2 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各级别检查员每年应完成下列活动,表明其持续符合准则的相关要求:
l 完成至少1次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经历(不限专业),和16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至少完成8学时的CCAA确认课程;当不能满足检查经历要求时,申请人应完成24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至少完成12学时的CCAA确认课程;
注:每个学时不少于45分钟。
l 持续遵守行为规范的要求;
l 已妥善解决任何针对其检查表现的投诉;
l 当CCAA有指定的专业发展活动(含继续教育培训)时,已按要求完成。
2.6.3各级别检查员应保留完成年度确认的记录,在申请再注册时,CCAA将予以验证。
2.7 再注册要求
2.7.1 各级别检查员应每3年进行一次再注册,以确保持续符合本准则相应注册级别的各项要求。
2.7.2检查员再注册要求
l 注册证书到期前3个月内,向CCAA提出再注册申请;
l 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检查员应完成至少3次对不同组织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经历;具备多个注册专业的检查员,对于每个注册专业,应完成至少1次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经历;
l 检查员应获得专业能力持续合格的评价结论(见4.2.2);
l 如存在注册准则要求变更,应符合变更后的相应要求;
l 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持续遵守行为规范;
l 已妥善解决任何针对其检查表现的投诉;
l 完成历次的年度确认;
l 当CCAA有指定的专业发展活动(含继续教育培训)时,应按要求完成。
2.7.3 高级检查员再注册要求
l 注册证书到期前3个月内,向CCAA提出再注册申请;
l 注册证书有效期内,高级检查员应完成至少3次对不同组织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经历,其中应包括至少1次担任检查组组长的经历;
具备多个注册专业的高级检查员,对于每个注册专业,应完成至少1次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经历;
l 高级检查员应获得专业能力持续合格的评价结论(见4.2.2);
l 如存在注册准则要求变更,应符合变更后的相应要求;
l 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持续遵守行为规范;
l 已妥善解决任何针对其检查表现的投诉;
l 完成历次的年度确认;
l 当CCAA有指定的专业发展活动(含继续教育培训)时,已按要求完成。
2.8扩大专业范围要求
已具有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高级检查员注册资格的人员可申请扩大专业范围
● 相关资格经历符合2.2条款有关要求。
● 完成至少2次与扩项专业一致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经历(不含“不通知”检查经历),并获得专业能力现场见证合格的评价结论(见4.2.2)。
● 推荐机构应对申请人的扩大的“注册专业”进行专业能力评定(见2.2.5)。
2.9申请资料要求
2.9.1申请人在网上通过“CCAA人员注册系统”申报资料,由推荐机构审核、确认后提交CCAA。
2.9.2 各级别注册申请人需要在网上申报系统填写或上传相关的证明资料见表一。
第三章 推荐机构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推荐机构应为合法的认证机构,向CCAA提交国家认监委行政审批证明、法人资质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具有在相关食品农产品认证领域开展认证活动的能力。
3.1.2推荐机构通过“CCAA人员注册系统”,对申请人申报的有关资格经历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后提交CCAA,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1.3推荐机构应与CCAA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按有关要求报告注册人员的使用与管理信息。
3.2检查员能力管理要求
推荐机构应按照GB/T27065《合格评定 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的要求》6.1.2条款,建立、实施并维护相应认证人员能力管理程序或评价系统。根据机构自身技术能力,确定认证业务范围,并向CCAA提交本机构确定的:
3.2.1检查员
a)相应专业检查员能力准则;
b)识别、确定相应专业检查员的培训需求,如满足本准则2.4.2要求的培训需求,及实施的培训方案(适用时);
c)证实申请人具备相应认证业务范围专业能力的评价准则或评价方法。
3.2.2高级检查员(适用于高级检查员推荐机构)
a)高级检查员能力准则;
b)识别、确定高级检查员的培训需求,及实施的培训方案(适用时);
c)证实申请人具备高级检查员能力的评价准则或评价方法。其中至少包括经认证机构授权的人员对申请人组织检查、控制过程、管理结论、有效沟通等能力进行现场见证的评价。
3.3其它要求
3.3.1新设认证机构首次推荐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要求
a)满足3.1和3.2要求;
b)申请人应满足除检查经历(2.2.6)以外的其他注册要求;
c)推荐减免检查经历的人数不超过5人。
3.3.2扩大认证范围认证机构首次推荐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要求
a)满足3.1和3.2要求;
b)申请人应满足除检查经历(2.2.6)以外的其他注册要求;
c)推荐减免检查经历的人数不超过5人。
第四章 评价过程
4.1 申请受理与资格评价
4.1.1 CCAA注册管理人员对注册申请资料进行评价,确认申请人符合2.1和2.2的要求。
4.1.2 CCAA注册管理人员应关注申请人对注册过程是否有特殊需求并作出相应安排。
4.2 知识和技能的考核
4.2.1笔试考核
检查员注册申请人应在申请前3年内通过CCAA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考试。以证实其满足2.4.1规定的要求。笔试要求见《CCAA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考试大纲》。
4.2.2能力考核
CCAA对检查员推荐机构满足本准则3.2条款要求进行核实、评价及绩效监视。对于符合要求的推荐机构,CCAA采信其评定结果。
检查员推荐机构依据其确定的能力准则(见3.2.1a、3.2.2a),按照其能力评价准则的要求,对申请人的能力进行证实,并提交有关证据、记录(见3.2.1c、3.2.2c)。
4.3 个人素质的考核
对申请人个人素质的考核可在培训、考试和检查现场过程中结合进行。
4.4 担保与推荐
4.4.1 每名注册申请人应由一名注册担保人担保。
4.4.2 注册担保人应对申请人个人素质(2.3.1)的适宜性和专业工作经历(2.2.3)的真实性作出担保。
4.4.3 推荐机构应对申请人资格经历(2.2)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就申请人的个人素质、知识与能力是否适合从事检查活动作出推荐意见。
4.5 注册决定与注册公告
4.5.1 注册决定
CCAA评价人员根据评价考核过程中收集的信息形成评价考核结论,给出申请人是否适宜注册的意见;
CCAA注册管理人员对评价考核结论、注册意见进行审定,作出是否予以注册的决定;注册管理人员应未参与过对申请人的评价考核与培训。
CCAA秘书长审核注册意见和注册决定,批准注册决定。
4.5.2 注册公告或证书
4.5.2.1 对批准注册的申请人,CCAA将予以公告或颁发注册证书,注册有效期3年。对不予注册的申请人,CCAA将通知推荐机构或本人。
4.5.2.2对于符合再注册要求的申请人,CCAA将给予再注册,有效期3年,自原注册截止日期延续计算。对不符合要求、不予再注册的申请人,CCAA将通知推荐机构或本人。
4.5.2.3 CCAA秘书长负责批准人员注册公告或注册证书。
4.5.2.4 注册公告包含下列信息:
l 注册人员姓名;
l 注册领域(本准则指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
l 注册专业(见1.4.1);
l 注册级别和注册证书编号;
l 注册日期和∕或有效期;
l 推荐机构名称。
4.5.2.5 注册证书包含下列信息(适用时)
l CCAA的名称、标识;
l 注册人员姓名;
l 注册专业;注册级别和注册证书编号;
l 注册日期和∕或有效期;
l 注册准则信息。
4.5.3注册人员使用注册证书,应遵守CCAA《证书及标志的使用规则》,在取得注册证书之前应签署《认证人员注册证书、标志使用承诺》。
4.5.4 CCAA拥有颁发的各类注册证书、证卡的所有权。注册人员一旦被撤销相应注册资格,应交回相应证书。
4.6 注册收费及注册时限
4.6.1 CCAA依据《认证人员注册收费规则》收取注册费用,注册申请人和已注册人员应遵照规则缴纳相应费用。评价和注册过程一经开始,不论注册结果如何,注册费用将不予退还。
4.6.2对于符合申报要求的注册申请,CCAA将按照人员注册时限的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批准工作。
第五章 申诉与投诉
5.1申诉
5.1.1 CCAA依据《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处理注册人员的申诉,包括:
l 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员对CCAA作出的不予注册、资格处置等决定提出的申诉;
l 投诉人因不同意CCAA的投诉处理决定提出的申诉。
5.1.2 申诉应在相关决定作出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CCAA提交。
5.1.3 申诉人可从CCAA网站下载《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
5.2投诉
5.2.1针对注册人员的投诉
CCAA依据《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处理针对注册人员违反注册要求和行为规范的行为的投诉。
5.2.2针对CCAA的投诉
CCAA依据《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处理针对CCAA工作人员在注册活动中违反工作程序和工作守则的行为的投诉,以及对CCAA的争议处理决定提出的投诉。
5.2.3 投诉人可从CCAA网站下载《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
第六章 监督与资格处置
6.1 监督
6.1.1 CCAA将通过处理投诉、接受聘用机构和受检查方反馈及年度确认等方式收集信息,对各级别检查员持续保持其能力和个人素质以及遵守行为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
6.1.2 CCAA将根据推荐机构申报资料情况、申投诉等外部信息,制定对推荐机构的监督计划。并可根据监督结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推荐机构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
6.1.3 CCAA将采用资料检查与必要时的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就推荐机构人员管理能力和状况、过去和当前的业绩等进行监督。监督的方式:
----利用行政监管部门、认可机构或其他信息渠道了解机构的管理状况;
----通过信息沟通机制(3.1.3),索要和调阅资料的方式查证机构人员状况、人员管理能力(包括人员管理数据库的使用)等;
----必要时,采取机构现场监督的方式,现场监督包括与推荐机构管理人员的面谈、人员管理实施情况的核查、沟通等;
----必要时,采取对注册人员(包括候选人)的认证活动及能力进行监督(如:认证档案的调阅、必要时的面谈等)。
6.1.4 CCAA对注册人员进行信用管理,认证机构应按有关要求对注册人员进行信用管理。
6.2 资格处置
6.2.1推荐机构按照3.1.2条款要求对申请人进行注册推荐。若推荐机构没有履行证实责任,故意隐瞒申请人的虚假信息、或提供误导性信息,CCAA将按照《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对推荐机构的推荐资格做出处置。
6.2.2 担保人和推荐机构应认真负责,尽到核实、检查的责任。如担保信息和推荐出现重大失实,将按照《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相关规定追究担保人、推荐机构的责任。
6.2.3 对违反行为规范、不满足注册要求的各级别检查员,经调查核实,CCAA将按照《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给予警告、暂停注册资格、降低注册级别,直至撤销注册资格的处置。
6.2.4 注册人员因个人原因决定不再保持注册资格,可自愿申请注销注册资格,或降低注册级别,申请应以书面形式向CCAA提出。
附件:
教育经历相关或相近专业
1.作物类:农学农业生态学 作物学 栽培学 植物保护 昆虫学,园艺学,植物遗传育种学植物营养学 植物病理学 果树学 蔬菜学 林学 园林学 土壤学 农业技术推广 种子科学与工程 茶学 茶叶加工 农业资源与环境 植物检疫 植物生理与生物化学 农产品贮藏加工粮食加工与贮藏 油脂加工 食品工程等。
2.畜禽类:畜牧兽医 动物医学 动物营养 动物科学 饲料学 动物遗传育种学 草业学 动物繁殖 动物生理与生物化学 畜产品加工与贮藏 食品工程等。
3.水产类:水产养殖水生生物学 海洋渔业科学 渔业综合技术 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 动物医学 动物营养 动物科学 饲料学 水产品加工与贮藏 食品工程等。
4.蜜蜂类: 蜂学、畜牧、食品工程、昆虫学、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动物遗传育种学、动物繁殖、动物生理与生物化学等。
注:学科名称如有差异或发生变化,以教育部本科或研究生学科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