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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9-13 07:51
欧盟委员会(EC)已於去(2014)年12月16日簽发决定,有关对来自越南、中国大陆及印度PSF纱终止提出反补贴的告诉。
本案原告方为欧盟CIFRS人造纤维协会。欧盟委员会已於去年12月19日发动反补贴之调查,适用本案反补贴之聚酯制合作纤维棉(PSF)货品的海关稅号5503.20.00(目前该货品输往欧盟适用4%的关稅),其中欧盟对越南本案产品进行调查反补贴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提供优惠利率与担保之融资;
二、 对进驻高科技园区及工业区投资厂商提供投资优惠措施;
三、 厂商适用的优惠投资政策;
四、 享受租稅优惠;
五、 提供土地使用优惠措施;
六、 其他优惠项目:对制造PSF厂商供应低于市场价格的相关粗制原料,以及允许渠等对机器设备进行迅速折旧。
根据越南工商部与其他各相关部会和地方政府配合,书面回复本案问卷内容,欧盟亦已对越南中央及地方政府进行审议,以及确定越南和中国大陆本案产品反补贴幅度在2%后,依据欧盟和WTO规定,欧盟业已作出终止本案之告诉。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