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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易燃液体知多少?

嘉峪检测网        2016-08-05 10:14

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该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随之,全国各地持续开展易燃易爆品等危险货物的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但是,不少人,甚至一些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对危险货物、易燃液体等并不甚了解,为此,本文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危险货物(也称危险物品或危险品) dangerous goods

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危险货物的分类

根据国家标准GB6944—2012《危险货物和品名编号》的规定,按危险货物具有的危险性或最主要的危险性分为9个类别:第l类:爆炸品;第2类: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

 

危险货物包装类别

为了包装目的,除了爆炸品、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感染性物质、易燃固体中自反应物质以外物质,根据其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包装类别:

——Ⅰ类包装: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物质;

——Ⅱ类包装:具有中等危险性的物质;

——Ⅲ类包装:具有轻度危险性的物质。

易燃液体 flammable liquid

本类包括易燃液体和液态退敏爆炸品。易燃液体,是指易燃的液体或液态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悬浮液中有固体的液体,其闭杯实验闪点不高于60.5℃,或开杯实验闪点不高于65.6℃。还包括在温度等于或高于其闪点的条件下提交运输的液体,以液态在高温条件下运输或提交运输、并在温度等于或低于最高运输温度下放出易燃蒸气的物质。

对易燃液体货物进行运输时,为了保证运输的安全,必须要了解该货物的运输危险性。必须符合相应的联合国运输编号即危险货物编号,并按类别使用危险品专用车辆方可运输。GB 19521.2-2004《易燃液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对易燃液体的包装类别判定如表1所示。

表1 按易燃性划分的包装类别

闪点(闭杯)/℃

初沸点/℃

包装类别

——

≤35

<23

>35

≥23

≤60.5

>35

注:闪点高于35℃而且不持续燃烧的液体,不视为易燃液体。

 

闪点 flash point

闪点是在稳定的空气环境中,可燃性液体或固体表面产生的蒸汽在试验火焰作用下被闪燃时的最低温度,是表示石油产品蒸发倾向和安全性质的项目。从消防观点来说,液体闪点就是可能引起火灾的最低温度。闪点越低,引起火灾的危险性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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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