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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1010-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新、旧版本变化

嘉峪检测网        2018-01-29 17:12

最新版标准IEC 61010-1: 2010+A1: 2016于2016年12月16日发布,该版本为IEC 61010-1: 2010的修订版,对比这两个版本的标准,较大的变化可总结为以下几点:

 

1.  降低可接触部件允许的电压限值,降低后的限值分别如下:

1)正常工作条件下为:交流30Vrms,或42.4Vpeak,或60Vdc, 若产品预定要在热带气候条件下使用,则为交流16Vrms, 或22.6Vpeak, 或 35Vdc;

2)异常工作条件下为:交流50Vrms,或70Vpeak,或120Vdc, 若产品预定要在热带气候条件下使用,则为交流33Vrms, 46.7Vpeak, 或 70Vdc。

 

旧版标准中的限值为:

1)正常工作条件下为交流33Vrms,或46.7Vpeak,或70Vdc,热带气候条件下使用时为16Vrms, 22.6Vpeak, 或 35Vdc;

2)异常工作条件下为交流55Vrms,或78Vpeak,或140Vdc, 热带气候条件下使用时为33Vrms, 46.7Vpeak, 或 70Vdc。

 

2. 对过电压类别II,输入额定电压小于交流300Vrms的产品,爬电距离的数值可用线性内插法进行计算,要求降低,电气间隙维持不变。

过电压类别II 以上或额定电压超过300V的要求不变。

 

3. 细化IP等级的要求。若要使用IP等级标识,除了须按IEC 60529的要求进行测试外,还要考虑制造商自己规定的具体要求。

 

4. 把光学辐射的要求具体化,加入IEC 62471的要求:
1)由于标准IEC 60405被IEC 62598代替,对具有放射性的产品,需要满足IEC 62598的要求;

2)将旧标准中对紫外线的要求重新定义为对所有光学产品的要求。对会发出紫外线、可见光或红外线的灯具、照明系统,包括发光二级管,需要评估IEC 6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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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通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