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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企业送检样品造假,两年内不予受理

嘉峪检测网        2018-04-20 14:46

近日,江苏医械所对一些医械企业送检造假行为做出了严肃处理。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对企业提供虚假样品的处理规定

 

对于我所发现个别企业使用其它企业生产的样品,冒充自己产品进行送检的行为,为保证检验的公正性,促进我省医疗器械产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处理规定:

1、检验相关科室在被检样品受理、流传或检验过程中,发现企业提供虚假样品(使用自己的标识标记、铭牌覆盖原生产厂家标记及铭牌等行为)的,应及时汇报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及业务管理办公室;情况确认后,暂停检测任务。

2、业办接到通知并确认后,告知企业并终止检验合同;同时对该企业的行为进行记录。

3、将具体情况通报给省局相关处室。

4、对涉假企业同系列产品的重新送检,两年内不予受理。

5、如发现企业发生两次及以上涉假行为的,该企业送检的所有产品,两年内不予受理。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业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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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