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新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GB 4806.14-2023(下文简称新标准)。
新标准将于2024年9月6日正式实施,过渡期接近1年。
适用范围
新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及其形成的印刷油墨层,包括与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其他印刷品,如书报、信笺等所使用的油墨不属于本标准的管理范围,不需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产品分类
根据是否与食品直接接触,油墨分为两类:“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下文简称直接油墨)和“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下文简称间接油墨)。
直接油墨印刷在食品接触面,直接接触食品。
间接油墨印刷在非食品接触面,不直接接触食品,但是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
直接油墨的相关要求
原料要求:原料和添加剂应为GB 2760及相关公告中批准使用的物质。
感官:油墨层无脱落、黏粘现象,无异臭、不洁物等。(此条针对印刷油墨层,不是液体油墨)
浸泡液: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异常着色、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能的劣变。
重金属残留量指标(以油墨干重计):铅≤10mg/kg,汞≤10mg/kg,镉≤5mg/kg,铬≤25mg/kg,砷≤5mg/kg。
印刷油墨层理化指标:总迁移≤10mg/dm2,高锰酸钾消耗量≤10mg/kg,重金属(以Pb计)≤1mg/kg,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不得检出(检出限0.01mg/kg)。
间接油墨的相关要求
原料要求:①应使用我国批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基础原料。②添加剂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要求。③不应使用基于铅,汞,镉,铬(VI),砷,锑,硒元素或其化合物的着色剂,所用着色剂应符合GB 9685中对于着色剂纯度的要求。④可以使用直接油墨的原料和添加剂。
感官:油墨层无脱落、黏粘现象,无异臭、不洁物等。(此条针对印刷油墨层,不是液体油墨)
重金属残留量指标(以油墨干重计):铅≤10mg/kg,汞≤10mg/kg,镉≤5mg/kg,铬≤25mg/kg,砷≤5mg/kg。
印刷油墨层理化指标: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不得检出(检出限0.01mg/kg)。
间接油墨所使用的的原料和添加剂需要符合相应的特定迁移量和残留量的规定。
标签标识的要求
标签标识符合GB 4806.1的规定。
油墨产品还应在标签上标示产品类别(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在标签或随附文件中标明宜使用的印刷基材、印刷工艺(如固化时间等)及特殊使用要求等信息。
小结:直接油墨 VS 间接油墨
限制要求 |
直接油墨 |
间接油墨 |
原料要求 |
原料和添加剂应为GB 2760及相关公告中批准使用的物质 |
①应使用我国批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基础原料。②添加剂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要求。③不应使用基于铅,汞,镉,铬(VI),砷,锑,硒元素或其化合物的着色剂,所用着色剂应符合GB 9685中对于着色剂纯度的要求。④可以使用直接油墨的原料和添加剂。 |
感官 |
油墨层无脱落、黏粘现象,无异臭、不洁物等。 |
油墨层无脱落、黏粘现象,无异臭、不洁物等。 |
浸泡液 |
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异常着色、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能的劣变。 |
/ |
重金属残留量(以油墨干重计) |
铅≤10mg/kg,汞≤10mg/kg,镉≤5mg/kg,铬≤25mg/kg,砷≤5mg/kg。 |
铅≤10mg/kg,汞≤10mg/kg,镉≤5mg/kg,铬≤25mg/kg,砷≤5mg/kg。 |
印刷油墨层 |
总迁移≤10mg/dm2,高锰酸钾消耗量≤10mg/kg,重金属(以Pb计)≤1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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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不得检出 |
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不得检出 |
标签标识 |
标签标识符合GB 4806.1的规定。 |
油墨产品还应在标签上标示产品类别(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在标签或随附文件中标明宜使用的印刷基材、印刷工艺(如固化时间等)及特殊使用要求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