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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上市后定期风险评价报告规定要求和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改进

嘉峪检测网        2024-10-10 14:45

1、上市后定期风险评价报告规定要求 

 

    1.要求企业提供首个注册周期产品清单,检查是否按时限提交定期风险评价报告(未提交,超时提交)?

 

    2.检查留存备查的定期风险评价报告是否撰写。

 

    3.定期风险评价报告内容是否符合撰写规范要求,重点看是否包含与风险相关的内容、汇总周期是否正确,格式相对次要)

 

容易误判的问题:

 

    1.定期风险评价在线提交模块于2020年6月开通,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补交。因此在之前应交而未交的报告,不判为超时限。

 

    2.部分定期风险评价报告因不合格被退回,后企业自行删除再次提交,导致首次提交时间被覆盖,如遇该情况,以首次提交时间为准判定是否符合时限(需企业能够自行提供首次提交的记录)。

 

    3.由于企业录入产品注册证时未录入曾用证,或者为换证延续,系统无法识别延续注册产品,可能错误的提示延续注册产品提交定期风险评价报告。

 

    4.如企业称某证为延续注册,可检查注册证是否载明曾用证。若未载明曾用证,应提供其他相关材料证明该证为延续注册证。

 

2、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改进

 

    1.查看程序文件,是否包含事件类型的判定,报告流程是否清晰,职责是否明确,时限要求是否正确,报告对象是否明确(电话?传真?邮件?)

 

    2.不良事件上报是否按照程序文件执行?

 

    3.关键人员是否熟悉所持有产品严重伤害的定义?是否熟悉所持产品应当报告的不良事件类型。

 

    4.创新产品是否报告了的所有不良事件?

 

    5.投诉记录中是否有应当上报而未报告的事件?

 

    6.国产产品在境外发生的不良事件是否进行了上报?可检查原始记录或查看定期风险评价报告中境外不良事件部分,交叉比对。

 

    7.现场要求企业操作监测系统境外不良事件上报的功能。

 

    8.查看监测系统中是否存在超时限要求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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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械铁锅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