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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9-24 15:53
我国《反倾销问卷调查暂行规则》第17条规定,调查问卷的答卷应当在问卷发放之日起37日内送达商务部。
我国《反倾销问卷调查暂行规则》第18条规定,有正当理由表明在答卷到期日前不能完成答卷的,应在问卷提交截止期限7日前向商务部提出延期提交答卷书面申请,陈述延期请求和延期理由。商务部应在问卷提交截至期限4日前,根据申请延期的被调查国家(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的具体情况对申请延期请求作出书面答复。通常情况下延期不超过14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