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科发〔2015〕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我局确定2015年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共262项(见附件),现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工作,确保标准质量水平。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和《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要求,做好标准制修订项目各阶段工作。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要深入开展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提高标准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各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制修订标准的质量。
二、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要健全项目责任制,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度完成各阶段任务。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各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标准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标准制修订项目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三、严格标准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林规发〔2011〕169号)规定,规范财政经费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汇总表
国家林业局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