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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答疑】进口药品生产地址变更期间,注册证到期,是否可以免于进口药品再注册申请?

嘉峪检测网        2025-01-04 15:51

【问】对于进口药品申报改变生产厂地址(生产厂实际生产地址变更)的补充申请审评期间,进口药品注册证到期的,是否可以按照《关于优化药品注册审评审批有关事宜的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第三条规定免于进口药品再注册申请?
 
 
【答】按照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要求,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持有人应当持续保证上市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并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申请药品再注册。因此,进口药品申报改变生产厂地址(生产厂实际生产地址变更)的补充申请,在审评期间,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批准文号到期的,申请人需申报进口药品再注册申请。如申请人拟按照变更后的生产厂地址提交再注册申请,可提交变更后的生产厂地址相关的证明性材料。该再注册申请与补充申请进行关联审评,在补充申请技术审评通过后,一并批准再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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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