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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政令378号)

嘉峪检测网        2015-09-28 22:00

【发布单位】 湖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政令378号
【发布日期】 2014-12-3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gkml.hubei.gov.cn/auto5472/auto5473/201501/t20150115_610520.html
  第378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已经2014年12月22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省长 王国生  2014年12月31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2014年12月22日,省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对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现行有效的规章清理结果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
 
  一、下列规章继续有效(共187部):
 
  1《湖北省罚没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8号)
 
  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细则》(省政府令第18号)
 
  3《湖北省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7号)
 
  4《湖北省地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号)
 
  5《湖北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9号)
 
  6《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3号)
 
  7《湖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号)
 
  8《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2号)
 
  9《湖北省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57号)
 
  10《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省政府令第58号)
 
  11《湖北省口岸管理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65号)
 
  12《湖北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72号)
 
  13《湖北省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74号)
 
  14《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75号)
 
  15《湖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78号)
 
  16《湖北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81号)
 
  17《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82号)
 
  18《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83号)
 
  19《湖北省技术市场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88号)
 
  20《湖北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90号)
 
  21《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省政府令第94号)
 
  22《湖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4号)
 
  23《湖北省种畜禽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05号)
 
  24《湖北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8号)
 
  25《湖北省文物调查勘探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0号)
 
  26《湖北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1号)
 
  27《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4号)
 
  28《湖北省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7号)
 
  29《湖北省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21号)
 
  30《湖北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26号)
 
  31《湖北省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省政府令第131号)
 
  3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废止有关行政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33号)
 
  33《湖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6号)
 
  34《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37号)
 
  35《湖北省食盐专营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41号)
 
  36《湖北省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146号)
 
  37《湖北省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48号)
 
  38《湖北省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9号)
 
  39《湖北省测量标志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5号)
 
  40《湖北省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6号)
 
  41《湖北省广播电视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8号)
 
  42《湖北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
 
  43《湖北省改善外商投资环境若干规定》(省政府令第170号)
 
  44《湖北省水产品市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5号)
 
  45《湖北省出版物市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6号)
 
  46《湖北省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使用侦察证和车辆特别通行标志办法》(省政府令第179号)
 
  47《湖北省农产品基地环境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0号)
 
  48《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86号)
 
  49《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8号)
 
  50《湖北省契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0号)
 
  51《湖北省省级预算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91号)
 
  52《湖北省收费公路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93号)
 
  53《湖北省公益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4号)
 
  54《湖北省档案登记办法》(省政府令第196号)
 
  55《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2号)
 
  56《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4号)
 
  57《湖北省三峡工程湖北库区农村移民出县外迁安置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5号)
 
  58《湖北省无照经营行政处罚办法》(省政府令第206号)
 
  59《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护规定》(省政府令第207号)
 
  60《湖北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8号)
 
  61《湖北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9号)
 
  62《湖北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210号)
 
  63《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211号)
 
  64《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214号)
 
  65《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7号)
 
  66《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21号)
 
  67《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22号)
 
  68《湖北省村务公开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24号)
 
  69《湖北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
 
  70《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7号)
 
  71《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28号)
 
  72《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0号)
 
  73《湖北省关于社会保险工作若干事项的规定》(省政府令第231号)
 
  74《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
 
  75《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4号)
 
  76《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35号)
 
  77《湖北省价格监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
 
  78《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37号)
 
  79《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征兵工作实施细则〉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39号)
 
  80《湖北省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省政府令第240号)
 
  81《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关于外商华侨台港澳同胞投资企业的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1号)
 
  82《湖北省蜂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
 
  83《湖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46号)
 
  84《湖北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0号)
 
  85《湖北省人民调解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52号)
 
  86《湖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54号)
 
  87《湖北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
 
  88《湖北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56号)
 
  89《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57号)
 
  90《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省政府令第258号)
 
  91《湖北省水利工程水价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59号)
 
  92《湖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省政府令第261号)
 
  93《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
 
  94《湖北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3号)
 
  95《湖北省机动车维修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4号)
 
  96《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65号)
 
  97《湖北省出租车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6号)
 
  98《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68号)
 
  99《湖北省磷矿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70号)
 
  100《湖北省公众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1号)
 
  101《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72号)
 
  102《湖北省劳动合同规定》(省政府令第273号)
 
  10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4号)
 
  104《湖北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省政府令第275号)
 
 
  106《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9号)
 
  107《湖北省行政机关归集和披露企业信用信息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80号)
 
  108《湖北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试点办法》(省政府令第282号)
 
  109《湖北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83号)
 
  110《湖北省发展和规范行业协会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84号)
 
  111《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5号)
 
  112《湖北省港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6号)
 
  113《湖北省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
 
  114《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省政府令第289号)
 
  115《湖北省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91号)
 
  116《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292号)
 
  117《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93号)
 
  118《湖北省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94号)
 
  119《湖北省地震监测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95号)
 
  120《湖北省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96号)
 
  121《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7号)
 
  122《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8号)
 
  123《湖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99号)
 
  124《湖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0号)
 
  125《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01号)
 
  126《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02号)
 
  127《湖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03号)
 
  128《湖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省政府令第304号)
 
  129《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5号)
 
  130《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6号)
 
  131《湖北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7号)
 
  132《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08号)
 
  133《湖北省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09号)
 
  134《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10号)
 
  135《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1号)
 
  136《湖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13号)
 
  137《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第一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14号)
 
  138《湖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及传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6号)
 
  139《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7号)
 
  140《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第二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20号)
 
  141《湖北省兽药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21号)
 
  142《湖北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22号)
 
  143《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3号)
 
  14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24号)
 
  145《湖北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省政府令第325号)
 
  146《湖北省地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6号)
 
  147《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
 
  148《湖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8号)
 
  149《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省政府令第329号)
 
  150《湖北省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331号)
 
  151《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省政府令第332号)
 
  152《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33号)
 
  153《湖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令第334号)
 
  154《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36号)
 
  155《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39号)
 
  156《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40号)
 
  157《湖北省著作权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1号)
 
  158《湖北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342号)
 
  159《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43号)
 
  160《湖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4号)
 
  161《湖北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5号)
 
  162《湖北省测绘项目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6号)
 
  16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48号)
 
  164《湖北省行政效能监察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49号)
 
  165《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行政强制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0号)
 
  166《湖北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51号)
 
  167《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2号)
 
  168《湖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3号)
 
  169《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4号)
 
  170《湖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5号)
 
  171《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省政府令第356号)
 
  172《湖北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7号)
 
  173《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58号)
 
  174《湖北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59号)
 
  175《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0号)
 
  176《湖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1号)
 
  177《湖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省政府令第362号)
 
  178《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3号)
 
  179《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
 
  180《唐崖土司城址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5号)
 
  181《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6号)
 
  182《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省政府令第367号)
 
  183《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与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8号)
 
  184《湖北省政府参事工作办法》(省政府令第369号)
 
  185《湖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0号)
 
  186《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71号)
 
  187《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二、下列规章宣布失效(共4部):
 
  1《湖北省处理专利纠纷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0号)
 
  2《湖北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61号)
 
  3《湖北省法律援助办法》(省政府令第248号)
 
  4《湖北省个人信用信息采集与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省政府令第319号)
 
  三、下列规章宣布废止(共28部):
 
  1《湖北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41号)
 
  2《湖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84号)
 
  3《湖北省著作权行政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99号)
 
  4《湖北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办法》(省政府令第101号)
 
  5《湖北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12号)
 
  6《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保护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115号)
 
  7《湖北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18号)
 
  8《湖北省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
 
  9《湖北省维护监狱、劳教场所周边秩序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
 
  10《湖北省饮食服务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
 
  11《湖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3号)
 
  12《湖北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2号)
 
  13《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92号)
 
  14《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5号)
 
  15《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
 
  16《湖北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199号)
 
  17《湖北省耕地地力保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1号)
 
  18《湖北省农作物病虫测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3号)
 
  19《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农药管理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16号)
 
  20《湖北省节能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0号)
 
  21《湖北省教育督导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
 
  22《湖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9号)
 
  2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33号)
 
  24《湖北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3号)
 
  25《湖北省畜禽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0号)
 
  26《湖北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1号)
 
  27《湖北省安置帮助教育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287号)
 
  28《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37号)
 
  四、下列规章予以修改(共28部):
 
  1删除《湖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45号)第四十条中“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审批”的内容;将第五十九条中“《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治安管理处罚法》”。
 
  2删除《湖北省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1号)中向农户征收“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维护费”的内容。
 
  3将《湖北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62号)第七条修改为:“开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应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并应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删除《湖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6号)第二十一条中“个体工匠除承担房屋修缮外,亦须办理施工资质审批手续,并按相应资质范围从业”的内容。
 
  5删除《湖北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0号)第二十条中乡镇渡口设置审批、《船民证》等规定。
 
  6删除《湖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3号)中有关“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的规定。
 
  7在《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7号)第一条的“《中华共和国档案法》之后、……等法律法规之前”增加“《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将第八条修改为:“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将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合并修改为:“建设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拒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存档保证手续,或建设工程竣工六个月内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城建档案资料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对《湖北省婚前医学检查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30号)进行全面修订,另行发文。
 
  9删除《湖北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2号)第十五条“全省实施向全体居民供应碘盐”中的“全体”二字;在第十八条中增加“无碘食用盐必须在卫生部门批准的药店或当地盐业行政主管机构指定的单位销售,因疾病不能食用碘盐的人,可到药店或当地盐业行政主管机构指定的单位购买无碘食用盐。”
 
  10将《湖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国有林场的范围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必须报经原批准机关同意。”
 
  11将《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40号)第十九条“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修改为:“城市住宅小区的道路,由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12删除《湖北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7号)第二十条。
 
  13将《湖北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74号)第十一条第一款“企业应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后30日内,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形势预测,依据工资指导线编制或调整本企业当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直接报当地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和第十一条第二款“执行工资指导线制度的企业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企业,不审批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合并修改为:“企业应根据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及时调整本企业工资水平。”
 
  将第十二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所属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工资指导线制度的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报批当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报批;对违反工资指导线制度的规定,工资增长超过或应该达到而未达到工资指导线规定的相应幅度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修改为:“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所辖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将《湖北省国防交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第二十九条中“必须经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批准”修改为:“必须经管理单位的上一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批准”。
 
  删除第三十四条中的“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申请专利、奖励、备案和研究成果专利转让的审批”的规定。
 
  将第十四条中“征得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索取费用”修改为:“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15将《湖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第二十四条修改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使用安全等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开发项目按照批准的规划和有关专业管理及设计要求全部建成,并能满足使用要求;(2)开发项目中的所有单项工程及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全部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3)前期物业管理已落实;(4)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验收的其他要求。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对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前各项验收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作出规定。”
 
  16删除《湖北省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87号)中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17在《湖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省政府令第218号)第一条中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将第七条“其户籍所在地市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方可鉴定胎儿性别”修改为:“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计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方可鉴定胎儿性别”。
 
  18删除《湖北省加强灭鼠药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第十一条中的“经济贸易”。
 
  19删除《湖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9号)第23条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开展生态旅游方案审批”、“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开展生态旅游方案审批”的规定。
 
  20删除《湖北省武术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253号)中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
 
  21将《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6号)第四条“县级以上”修改为“县、市级”;第七条“县级或县级以上”修改为“县、市级”。
 
  22删除《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12号)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四、五款中有关“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审批”的内容。
 
  23删除《湖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5号)第十二条、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中“水产苗种生产许可”的规定。
 
  24将《湖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18号)第二十五条中“从事商业经营月销售额未达到5000元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增值税”修改为:“残疾军人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或经营月销售收入未达到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经税务机关核定办理免征税款;对残疾军人和烈属从事生产经营所得按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25删除《湖北省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30号)第七条中“报国家农业部审批”的规定。
 
  26将《湖北省水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35号)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下列活动所使用的水文监测资料,应当经省水文机构审查确认”修改为:“下列活动所使用的水文监测资料,全省各级水文机构应及时予以提供。”
 
  27将《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38号)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省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监制的各种医疗文书”修改为:“省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医疗机构提供统一格式的医疗文书电子样本”;删除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医疗机构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应报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
 
  28删除《湖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省政府令第347号)中涉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的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编辑:food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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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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