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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

嘉峪检测网        2015-10-30 22:58

通报号: G/TBT/N/CHN/1139
ICS号: 25;29;31;33;35
发布日期: 2015-10-19
截至日期: 2015-12-18
通报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
目标和理由: 保护人类安全和健康
内容概述: 本办法明确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的情形、召回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者的召回义务、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规定了召回程序、生产者和监管人员的法律责任等,旨在进一步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的管理制度。
正文: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1139
2015-10-19
15-5497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中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消费品(电子电器、儿童用品)
HS编码:84;85;39;48;61;62;87;94;95   ICS编码:
5.
通报标题: 《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

语言:中文 页数:10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办法明确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的情形、召回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者的召回义务、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规定了召回程序、生产者和监管人员的法律责任等,旨在进一步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的管理制度。
7.
目标与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8.
相关文件: 《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
9.
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3个月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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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