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2日,哥伦比亚贸易、工业及旅游服务部颁布标签法案Resolution No. 3024,对2008年颁布的法案Resolution No. 933第5.1章进行修订。新法案将于2015年12月22日正式实施。修正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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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阐明标签中可能用到的表达方式、缩写、符号和象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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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某些语言表述如标签必须加盖、缝纫、粘贴、链接、印花或者刻录在鞋及皮革类产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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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产品的特殊设计或者材料使标签不能永久性加盖、缝纫、粘贴印花或者刻录在产品上,则允许将标签信息粘附在产品包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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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明只有原产地和产品成分信息需要呈现在永久性产品标签上,其它信息可以呈现在非永久性的产品标签上。
针对更新后的法案,对鞋及皮革类产品的标签要求总结如下:
常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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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上所有信息需要使用西班牙语,除此之外亦可增加其它他语言。标签上可以使用描述语、缩略词、符号和象形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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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信息中的字符必须清晰,使消费者容易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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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中用于补充必要信息外的其它信息也不能存在有误导性、互相矛盾和令人困惑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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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现在标签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且没有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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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产品的特殊设计或者材料使标签不能永久性加盖、缝纫、粘贴印花或者刻录在产品上,则允许将标签信息粘附在产品包装上。
鞋及皮革类产品标签必须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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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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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成分信息(包括鞋类产品的鞋面、衬里和大底;皮革产品的涂层和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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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或者进口商的注册号码或者进口商的纳税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