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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订聚氯乙烯塑料管的强制检验规定

嘉峪检测网        2015-03-06 00:07

2015年2月26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布经标二字第10420001100号公告,修订“应施检验聚氯乙烯塑料管之相关检验规定”,自2015年3月1日生效。

应施检验聚氯乙烯塑料管之相关检验规定修正对照表
修正后  修正前 
品名  检验标准  参考货品分类号列  品名  检验标准  货品分类号列 
聚氯乙烯塑料硬质管  CNS 1298  3917.23. 00.00.9 -A  氯乙烯聚合物硬质管(限检验一般用管)  CNS 1298  3917.23. 00.00.9 -A 
( 2007年1月18日 修订公布)  ( 2007年1月18日 修订公布) 
自来水用硬质聚氯乙烯塑料管  CNS 4053-1  3917.23. 00.00.9 -B  氯乙烯聚合物硬质管(限检验自来水用管)  CNS 4053-1  3917.23. 00.00.9 -B 
( 2006年8月29日 修订公布)  ( 2006年8月29日 修订公布) 
硬质聚氯乙烯电线导管  CNS 1302  3917.23. 00.00.9 -C  氯乙烯聚合物硬质管(限检验硬质聚氯乙烯电线导管)  CNS 1302  3917.23. 00.00.9 -C 
(2014年2月25日修订公布)  (2011年7月7日修订公布) 
相关检验规定: 
一、 表列商品之相关检验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生效,检验方式仍采逐批检验及验证登录双轨并行。 
二、 表列硬质聚氯乙烯电线导管商品之检验规定如下: 
(一) 逐批检验:自2015年3月1日起,依修正后之检验标准执行检验。 
(二) 验证登录: 
1、 新申请案:自2015年3月1日起,须持符合修正后检验标准之型式试验报告办理,经审查符合者,证书之检验标准字段加注标准修订公布尔日期(2014年2月25日)以资辨别。 
2、 已取得证书者: 
(1) 证书未包含ES-2管且产品未变更者,于证书有效期限届满前,证书名义人得持符合修正前检验标准之型式试验报告办理延展或重新申请。 
(2) 证书包含ES-2管者,应于2015年3月1日前持符合修正后检验标准之型式试验报告向本局换发证书,换发后之证书有限期限至2018年2月28日止,届期未完成换发者依商品检验法第四十二条第九款废止其证书。 
三、 表列修正后参考货品分类号列仅供参考,属表列之商品如经“财政部关务署”或“经济部”国际贸易局认定归属非参考货品分类号列者,仍应于进入市场前完成检验程序。 
           

相关检验规定:

一、   表列商品之相关检验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生效,检验方式仍采逐批检验及验证登录双轨并行。

 

二、   表列硬质聚氯乙烯电线导管商品之检验规定如下:

 

(一) 逐批检验:自2015年3月1日起,依修正后之检验标准执行检验。

 

(二) 验证登录:

1、  新申请案:自2015年3月1日起,须持符合修正后检验标准之型式试验报告办理,经审查符合者,证书之检验标准字段加注标准修订公布尔日期(2014年2月25日)以资辨别。

 

2、  已取得证书者:

 (1)   证书未包含ES-2管且产品未变更者,于证书有效期限届满前,证书名义人得持符合修正前检验标准之型式试验报告办理延展或重新申请。

 (2)   证书包含ES-2管者,应于2015年3月1日前持符合修正后检验标准之型式试验报告向本局换发证书,换发后之证书有限期限至2018年2月28日止,届期未完成换发者依商品检验法第四十二条第九款废止其证书。

 

三、   表列修正后参考货品分类号列仅供参考,属表列之商品如经“财政部关务署”或“经济部”国际贸易局认定归属非参考货品分类号列者,仍应于进入市场前完成检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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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