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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3-29 15:07
日前,江苏昆山检验检疫局按照程序监督销毁了一台无证压力容器。
该局检验人员在口岸查验一批从台湾入境,原产国为瑞士的旧切片机时,发现设备夹带了一台储气罐,属于压力容器。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制造企业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未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其产品不得在境内销售、使用。
由于发货人未取得钢瓶的制造许可证和相关技术资料,收货人同意销毁。按照相关规定,检验人员对其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同时在检验人员的现场监督下,企业对储气罐实施了销毁处理。
昆山作为长三角重要的出口加工基地,进口设备需求越来越多,未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压力容器存在爆炸及泄漏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外贸企业,在进口机电设备时应关注是否夹带无证压力容器。若有不能提供有效资质证书的压力容器,须在境外装运前及时予以剔除,确保符合我国设备进口安全要求。 (凌 飞)
来源: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