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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7-18 14:18
根据欧盟(EC)No 1829/2003 号法规4(2)章节与16(2)章节的要求,批准以下产品:
1. 含有、包括或产自转基因大豆MON87708的食品与食品配料;
2. 含有、包括或产自转基因大豆MON87708的饲料;
3. 含有、包括转基因大豆MON87708的其他产品,农业种植除外。
对于以上含有、包括MON87708大豆的产品标识及其附带文件应该加注“不能用于农业种植”的文字。
更多详情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3AOJ.L_.2015.112.01.0081.01.ENG
来源:食品伙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