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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8-06-29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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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此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
认监委划入市场监管总局以后,有两个原则不会变:一是队伍不乱,仍会按照目前的工作思路进行,不会有大调整;二是工作不断,还是延续从前的一套行政许可制度执行,但今后对认监委的印章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章的使用,会有协调,其他工作没有变化。而对实验室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仍使用之前的资质认定制度,也是一套行政许可制度。另外,还有一套认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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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述的认定和认可制度,很多企业把这两项制度混淆了。比如一些颇有规模的检测机构,认为已经获得认可,就可以对社会出具检测报告。但其实,此机构并没有获得政府资质认定,不能对社会出具检测报告。而其客户都是内部客户,对资质认定制度也不了解,也从未验证其资质。在这些机构看来,获得认可就相当于获得资质认定行政许可。
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发布的163号令,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当中明确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要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资质认定。但这些条例很多检测机构都不清楚,对这项资质认定也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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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一套行政许可制度,也是我国目前最大的一套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体系,只对第三方实验室开放,它比认可制度范围小,是强制执行的;认可制度对企业实验室、采购方实验室、第三方实验室都是开放的,可以自愿做认可。
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目前在我国只是一套行政许可制度,并没有完全和国际接轨,如果只在国内出具检测报告,取得资质认定即可;除非和国外采购商合作,需要取得和国际接轨的认可。
作为既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又监管认可的国家部门,其实并不鼓励一个机构做两套评价,重复评审。事实上两套评价也大同小异,所以在取得资质认定的同时,看企业需要,再决定是否做认可。
据2016年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经获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机构共33000多家。从2016年数据来看,3万多家检测机构,主要集中在五大领域:一是机动车安检,二是建筑材料检测,三是食品检验,四是环境监测,五是疾控系统检测。这五大领域对我国检验检测市场贡献率最高,占整个检验检测机构80%,接近 26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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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政许可制度来看,最主要是“放管服”。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过去,制度对事前监管要求非常严格,现在则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尤其市场放开以后,我国的机构数量从1985年到2005年30年间的1万多家机构,上升到现在3万多家机构。
2018年1月1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提出了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简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要求,指明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改革发展的新方向。特别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提出了五个减:减环节,减程序,减时间,减收费,减申报资料。
过去,监管部门对实验室和检验检测机构提了很多要求,但却没有人监督监管部门。现在则不然,如果监管部门出现问题,大家都可以投诉。比如申请流程,过去申请拖一年都有可能,现在申请3个月拿不到证,就可以投诉。现在每个程序审批,在时间上都有要求,也把监管部 门自身规范起来。
服务上,认监委还建立了公共平台,对3万多家机构的基本信息,建立数据库,及时公开。比如近来几个事件,江苏销售到香港的螃蟹、学校毒跑道、西安电缆等问题,都要求监管部门在半天之内,在3万多家机构中,把能做相关检测的机构筛选出来。这在从前很难想象,现在能实现,也是得益于数据库的建立,提高了工作效率。
接下来,还要建立检验检测机构信用平台分类监管,因为3万多家检测机构良莠不齐,监管需有侧重,今后政府的监管重点,主要集中在经常出事的机构,把长期诚实守信的机构放掉,有的放矢地监管,用更多精力为大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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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涉及到国家对实验室的许可范围。目前来看,国家对实验室许可,还是按照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不管是移动实验室还是智能技术,无论国际还是国内,都要有相应的标准。只要有标准和技术规范,都给予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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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检验检测机构的团体标准也纳入进来,但有两个要求:一是团体标准要填补行业空白;二是在技术上有先进性,还要得到相关专家论证后,才给予许可。但有些标准还在研究和探讨,比如近几年来,公安部和司法部都希望把精神病鉴定纳入到行政许可。但专家论证后,觉得间歇性精神病很难鉴定,目前条件还未成熟,还需要探讨。对于移动实验室,也需要加快标准推进。
来源:中国纤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