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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0-06-15 15:08
中心静脉导管(以下简称“导管”)是指可经由颈内静脉、股静脉或锁骨下静脉等插入中心静脉系统,用于血液净化、液体输注、抽取血样、测量中心静脉压的血管内导管。根据置管方式可分为隧道式和非隧道式,根据产品结构可分为单腔、双腔、三腔等。根据其用途可分为血液净化用导管和输液用导管,其中前者包括血液透析、透析滤过等血液净化用导管,后者包括输液、测压等用途导管。
中心静脉导管的主要风险
a.原材料的生物学和化学危害:
材料或材料来源变化
原材料纯度
材料的生物相容性和可降解性能
b.生产加工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
污染
添加剂、助剂、辅剂的残留
病毒灭活
工艺用水
生产环境洁净度
热原
内毒素
c.产品使用风险因素:
选择与使用不当
护理
感染
导管血栓
静脉血栓形成或狭窄
皮下隧道感染
主要血管损伤
d.灭菌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
灭菌方式对产品不适宜,灭菌不完全等
e.不正确使用产生的危害:
未按照说明书中操作方法操作,使用过程中损伤导管等
f.产品包装可能产生的危害:
包装破损、标识不清等
中心静脉导管原材料检测要求
原材料应进行质量控制,明确每种原材料组分(包括添加剂、润滑剂、粘结剂或其他添加物,如着色剂、标记物等)及含量信息。原材料应符合相关材料标准如YY/T 0242-2007《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用聚丙烯专用料》、YY/T 0114-2008《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用聚乙烯专用料》、YY/T 0806-2010《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及其他医疗器械用聚碳酸酯专用料》、GB/T 12672-2009《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树脂》、YY 0334-2002《硅橡胶外科植入物通用要求》等(注:本指导原则中标准适用最新版本,下同),提供满足上述标准项目的检测报告。
中心静脉导管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物理性能
外表面、尺寸(如外径、有效长度)、耐腐蚀性、峰值拉力、座、流量、无泄露、动力注射(如适用)、侧孔、末端头端、距离标识、管腔标识、导管夹配合性、微粒污染等。
2.化学性能
重金属离子、化学物残留、紫外吸光度、还原物质、酸碱度、蒸发残渣、色泽等,环氧乙烷灭菌产品需对环氧乙烷残留量进行要求;如带有涂层或药物,应提供其涂层或药物相关定性、定量、释放性能及其他特性要求。
3.无菌
4.热原
中心静脉导管的研究要求
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
1.产品性能研究
应当进行产品性能研究以及产品技术要求的研究,包括有效性、安全性指标以及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的确定依据、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等。
(1)物理性能研究
至少包括产品外观、射线可探测性、规格与直径、流速、耐腐蚀性、长度、管腔标识、公称尺寸标识、座、侧孔、动力注射、峰值拉力、无泄漏、末端头端、微粒污染等。
(2)化学性能研究
应包括还原物质、重金属、酸碱度、蒸发残渣和环氧乙烷残留量(如适用)、紫外吸光度等要求。如生产工艺中使用粘合剂、溶剂(如适用)等对人体有潜在毒性的物质,应进行残留量检测,其中指标、试验方法明确并需对其进行常规控制的物质,应列入技术要求。
(3)无菌
(4)热原、内毒素
(5)涂层特性或药物浸渍特性
如产品带有涂层,应补充涂层相应要求,列明涂层化学成分、纯度和比例信息。提供涂层定性、定量分析、释放性能(如含药物的涂层等)、使用性能评价(如亲水性涂层润滑性能)、脱落率(如适用)和安全性评价等文件。若涂层中包含药物,需提供药物在生产国或我国药品注册证,并对药物安全性进行研究。应至少包括:药物名称、剂量、剂型信息;药物与器械材料的兼容性;给药途径、给药剂量、药物剂型、药物贮存条件若发生改变,对人体所产生的影响等。若涂层中包含来源于动物成分的物质,还需提供相关材料及生物活性物质的生物安全性研究资料。
若产品带有抗菌物质或进行了具有抗菌效果的工艺处理,申请人应对其抗菌性能开展研究。应进行体外试验和体内试验以对产品的抗菌作用机理、安全性、有效性进行初步评价。由于各个产品的材料、组成、作用机理不同,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特点进行试验设计。
如果采用新材料制造的产品以及具有其它特殊性能的产品,应根据产品特点制定相应的性能要求,应设计验证该项特殊性能的试验方法并进行实验,阐明试验方法的来源或提供方法学验证资料。
2.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
应根据产品与人体接触部位、接触方式及接触时间,按GB/T 16886.1标准的规定要求进行评价并提交资料,本导管属于长期外部接入循环血液产品,企业应根据其接触时间提交相应的生物学试验资料的支持。
3.生物安全性研究
如产品中含有动物源性材料,应按照动物源产品提交相关材料的生物安全性研究资料。应提供生产过程中灭活和去除病毒和/或传染性病原体工艺过程的描述及有效性验证数据或相关资料,提供清除(或降低)动物源性材料免疫原性工艺过程的描述、质量控制指标与验证性实验数据或相关资料。
4.灭菌工艺研究
(1)应明确灭菌工艺(方法和参数)及其选择依据和无菌保证水平(SAL),并提供灭菌确认报告。导管的无菌保证水平(SAL)应达到1×10-6。
(2)残留毒性:若灭菌使用的方法容易出现残留,如环氧乙烷灭菌,应当明确残留物信息及采取的处理方法,并提供研究资料。
5.产品货架有效期和包装研究
(1)货架有效期
货架有效期包括产品有效期和包装有效期。产品有效期验证可采用实时老化或加速老化的研究。实时老化的研究是唯一能够反映产品在规定储存条件下实际稳定性要求的方法,应遵循极限试验和过载试验原则。加速老化研究试验的具体要求可参考ASTM F1980(YY/T 0681.1)。
对于包装的有效期验证,建议提交在选择恰当的材料和包装结构合格后的最终成品包装的初始完整性和维持完整性的检测结果。在进行加速老化试验研究时应注意:产品选择的环境条件的老化机制应与宣称的运输储存条件真实下发生产品老化的机制相匹配一致。对于在加速老化研究中可能导致产品变性而不适于选择加速老化试验方法研究其包装的有效期验证,应以实时老化方法测定和验证。
(2)包装及包装完整性:在宣称的有效期内以及运输储存条件下,保持包装完整性的依据。
产品包装验证可依据有关国内、国际标准进行(如GB/T 19633、ISO 11607、ASTM D-4169等),提交产品的包装验证报告。
6.再循环率(仅针对血液净化用中心静脉导管)
临床治疗过程中,部分净化后血液会再次回到体外循环管路的入口,即血液从静脉端向动脉端逆向流动,这部分净化过的逆流血流量构成了通路再循环。血管通路的再循环不仅影响透析效果而且干扰对于透析充分性的评估。对于血管通路再循环的测定、评价、以及应用可以指导临床医生对于不同透析患者进行处方个体化的制定以及测量血管功能不良、增强透析效果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应对所申报产品正接及反接情况下的再循环率进行研究,并提交相应的研究资料(包括方法学),再循环率的研究结论及研究方法应在说明书中标明。
7.可沥滤物安全性研究
如产品中含有对人体有潜在毒性的可溶出物(例如产品与血液直接接触部件所含有的色素、增塑剂),单体(如聚氨酯材料中的异氰酸酯类单体),或其反应产物、降解产物等,应提供其毒性分析及残留量检测,以及相应的安全性评价。
安全性评价应提供可允许限量建立的依据,残留量检测应提供方法学的验证报告,方法学验证内容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中《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8.其他资料
结合申报产品的特点,提交证明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其他研究资料。
中心静脉导管的相关标准
YY 0285.1 《一次性使用无菌血管内导管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YY 0285.3 《一次性使用无菌血管内导管第三部分:中心静脉导管》
GB/T 16886《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系列标准
GB/T 14233.1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1部分:化学分析方法》
GB/T 14233.2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2部分:生物试验方法》
GB/T 1962.1 《注射器、注射针及其他医疗器械6%(鲁尔)圆锥接头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962.2 《注射器、注射针及其他医疗器械6%(鲁尔)圆锥接头第2部分:锁定接头》
GB 8368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重力输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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