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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1-08-19 16:49
欧盟电池指令
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已于2008年9月26日生效,其中对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包括:禁止生产和销售汞含量超过0.0005%(5ppm)的电池或蓄电池;禁止生产和销售镉含量超过0.002%(20 ppm)的便携电池或蓄电(豁免除外)。
若电池、蓄电池存在以下情况:镉含量>0.002%,或铅含量>0.004%时,需按下图进行标识,并标注元素的符号。电池指令对于标识尺寸也有明确规定,且化学符号所占的面积至少为打叉轮垃圾桶标志的四分之一。
■ 2021年7月27日,丹麦环保局发布一份执法报告,发现大量电池产品不符合欧盟电池指令的要求。此次执法行动是丹麦2018-2021年化学品管控行动的一部分,主要检查了电池中重金属(汞、镉、铅)含量、标签标识的合规情况,以及电池生产商是否在丹麦进行了注册。
■ 丹麦环保局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期间抽查了103种电池产品,这些电池来源于线上商城及线下零售商店,电池型号包括AAA、AA、C、D、E型电池及纽扣电池。丹麦环保局将这些电池送至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测。抽查结果概况如下:
涉及项目
不合规
产品数
不合规原因
汞
2
汞含量超过限值
镉
1
镉含量超过限值
标识
39
含铅标识或回收标识的大小或位置不正确
针对以上汞、镉含量不合规电池,丹麦环保局已要求立即停止销售。
电池产品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广泛,且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废旧电池若随意丢弃,其含有的有害物质会逐渐溢出,造成环境污染,进而危害人类健康。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均对电池中有害物质提出管控要求,相关企业需尤为关注。
来源:SGS限用物质测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