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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2-01-22 20:42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南通伊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00718557959C |
法定代表人 |
欧卫军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苏药监通处字〔2022〕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1年3月24-25日生产1200人份四氢大麻酚酸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批号:2103032614),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初检复检,显示该批次产品经复检,宽度、最低检出量、重复性、阳性参考品符合率的结果不符合规定。当事人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属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内容 |
没收四氢大麻酚酸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批号:2103032614)649人份,并处罚款30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3.00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18 |
处罚有效期 |
2022/02/03 |
公示截止期 |
2023/01/18 |
处罚机关 |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20000014000394R |
数据来源单位 |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20000014000394R |
来源:江苏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