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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DR对性能评估的要求

嘉峪检测网        2023-09-01 17:57

IVDR下的性能评估
 
性能评估是一个结构化、透明、反复和连续的过程,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贯穿在IVD器械的全生命周期。
 
IVD制造商对于性能评估这个概念应该是不陌生的,虽然IVDD下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是从附录I, A第3部分,我们也知道要从分析性能和临床性能两方面去证明其性能。但是在IVDR下,除了分析性能和临床性能,还引入了一些新的概念“临床证据”、“科学有效性”等,那么咱们就来看看IVDR下的具体要求。
 
法 规
 
IVDR的第6章描述了对性能评估和性能研究的要求,详细的要求其实是在附录XIII中描述,另外并有附录I,附录II和附录III辅以支持。
 
第6章一共有22个条款(条款56~77),条款56是对性能评估和临床证据的基本介绍;条款57到77对性能研究的要求进行了阐述,IVDR下进行的性能研究必须要满足适用的要求。
 
性能评估是产品验证与确认的重要一部分,附录XIII对性能评估流程、性能评估文件有明确的规定,而性能评估文件又是产品技术文档的一部分(附录II的第6部分以及附录III的PMPF计划),这些验证活动都是基于附录I第9部分来进行,几个附录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
定 义
 
在了解这些性能评估的详细内容前,我们不妨先学习相关术语的定义。
 
性能评估:通过对数据的评估和分析来建立或验证器械的科学有效性、分析性能以及(如适用)临床性能。
 
科学有效性:某种分析物与临床状况或生理状态的关联。
 
分析性能:器械正确检测或测量特定分析物的能力。
 
临床性能:目标人群和预期使用者在特定的临床状况,或生理/病理的过程或状态下,器械获得相关结果的能力。
 
临床证据:是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与该器械相关的临床数据和性能评估结果,可有效评判当器械按照制造商的要求使用时,器械是否安全,能否实现预期临床受益。
 
上市后性能跟踪:更新性能评估的一个持续过程。
 
性能评估流程
 
下图简单地概括了性能评估的流程:
 
临床证据的定义中提到了临床证据是与器械有关的临床数据及性能评估结果,那这里的临床数据指的是什么呢?它指的其实是在分别进行科学有效性、分析性能和临床性能验证后得到的数据,然后对这些数据进行评估。这些数据及对数据的评估就构成了临床证据并要求总结在性能评估报告中。
 
IVDR明确规定了用以支持IVD预期用途的验证和确认所需要的临床证据。临床证据的水平、性能评估的深度和广度应与器械的特征和预期用途相称。因此在考虑不同风险等级的IVD产品时,如A类样本容器和D类新冠检测试剂,性能评估要求会有很大的不同。
 
器械的特征包括风险,风险等级与性能,尤其是适用的性能指标在不同的器械间会有一定差别,因此在确定性能评估方法时,这方面的考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预期用途在附录I和附录II中有明确规定所需包含的要素,制造商在确定性能评估方法时,还应考虑预期用途的各个要素:
 
性能评估计划
 
性能评估计划(Performance Evaluation Plan, PEP)是一个独立的文件,制定PEP是开始性能评估的第1步,附录XIII的1.1部分规定了PEP中应包含的各要素:
 
预期用途;
 
产品特征;
 
器械的分析物或测量物;
 
可溯源的有证参考材料或参考测量程序;
 
特定的目标患者群体,并明确指出其适应症、局限性和禁忌症;
 
识别附录I第1-9节需要相关的科学有效性和分析和临床性能数据支持的通用安全和性能要求;
 
器械分析和临床性能检验所使用的方法的描述,器械的局限性及其提供信息的描述;
 
state-of-the-art(SOTA)的描述,包括识别已知相关标准、通用规范(CS)、指南或最佳实践文件;
 
根据医学的SOTA,对用于确定预期用途和器械的分析和临床性能的受益风险比的可接受性的参数进行指示和说明;
 
软件类器械,应确定和说明作为决策依据的参考数据库和其他数据来源;
 
产品开发不同阶段的概述,包括确定科学有效性、分析和临床性能的顺序和方法,包括指明时间表和描述潜在验收标准;
 
上市后性能跟踪计划。
 
在制定计划时要考虑附录I第1-9节的要求,包括了安全性、风险、性能(即科学有效性、分析和临床性能)和稳定性(使用寿命、运输/储存和使用中稳定性)。此外,PEP中还应包括对受益风险比的评估。
 
PEP中必须描述SOTA。SOTA体现了当前技术和医学领域公认的良好实践,并不意味着技术上最先进的解决方案。无论是现有数据还是新生成的数据,都要考虑所使用的方法是否为SOTA。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除了这4个方面,我们还可以去收集已上市的类似产品的相关数据、文献等作为SOTA的补充。
 
PEP中还要包含对产品开发不同阶段的概述。性能评估也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EN ISO 13485中描述了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定义设计输入性能的要求,并根据适用的法规要求进行性能评估作为设计验证的一部分。对于制造商而言,必须要将IVDR下的性能评估新概念/要素融入进已有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总而言之,PEP能够将器械性能和安全方面的设计输入与风险管理输出结合起来,并使其符合附录I第1-9节中描述的要求。
 
对于遗留器械,也需要准备PEP。首先应该去对遗留器械的现有数据进行差距分析,分析已有数据是否满足IVDR以及SOTA的要求,判断是否需要额外的临床证据支持预期用途,这些都应在PEP中记录并确定是否存在任何需要补充的差距以满足IVDR要求。
 
性能评估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因此制造商应在必要时更新PEP。
 
科学有效性
 
科学有效性是IVDR法规中新引入的概念和要求。
 
附录XIII描述了可通过以下一个或多个来源来证明其科学有效性:
 
科学(同行评审)文献
 
来自专业协会的一致意见/立场
 
概念验证研究的结果
 
临床性能研究的结果
 
其他相关数据
 
多少数据足以证明科学有效性?
 
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如果分析物与临床状况或生理状态的关联已充分证实,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同行评审的文献、教科书等可用信息适当地证明这种关联。
 
如果不存在现有证据或现有证据不充分,或者是创新产品(例如新的分析物和/或新的预期用途),则有必要提供科学依据并生成新的或额外的数据,如通过临床性能研究进行验证。
 
文献或数据都应汇总到科学有效性报告中,不过IVDR中并没与规定科学有效性报告的格式,但有一点需要明确,即分析物与哪些临床状况有关以及哪些是该器械所声称的。
 
分析性能
 
分析性能是临床性能的基础,关注的是器械的分析物/测量物。附录XIII 1.2.2中规定,“制造商应证明器械在附录I,9.1 (a) 中描述的所有分析性能特征,除非可以证明任何遗漏是不适用的。”IVDR附录I第9.1节和附录II第6.1节中列出的不同特征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虑,并非所有指标都适用。所有不适用指标都应清楚地概述并说明理由。
 
相同类型的IVD器械,其分析性能特征通常相似甚至相同(以下所列并非详尽)。B,C和D类器械对分析性能的要求并无不同,其证据水平也是相似的。
通常来说,分析性能验证的首选方法是分析性能研究。还是要强调一下,分析性能验证应基于SOTA来验证。有产品标准或CS的应按照相应标准来执行;而没有产品标准的,可以参考比较受认可的CLSI EP系列标准。
 
分析性能验证过程及结果应详细的记录在分析性能报告中。
 
 
临床性能
 
IVDR附录XIII, 1.2.3中规定了:
 
 
临床性能验证
 
①临床性能研究
 
当器械的临床性能无法通过科学有效性、分析性能研究、文献、常规诊断测试获得的公开经验或其他性能研究来确定时,有必要进行临床性能研究来建立或确认符合相关的GSPR。
 
IVDR法规对临床性能研究的要求做了详细的描述,本篇文章就不一一叙述,具体可参考IVDR第6章、附录XIII以及附录XIV。此外国际标准ISO 20916:2019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其中临床性能研究计划和临床性能研究报告也将会是技术文件的一部分。
 
②科学同行评审文献
 
在科学有效性的相关部分已经描述了文献检索的要求,应制定全面客观的检索策略,检索方案,以及检索报告。另外,我们或许可以在指南文件MEDDEV 2.7 / 1中获取一些关于如何构建医疗器械文献检索的指导。
 
经过同行评议的数据来源,比如:
③常规诊断测试获得的公开经验
 
如果制造商选择使用常规诊断检测的经验数据,所整理的任何报告或数据都必须包含足够的信息以用于进行合理、客观的评估,并最终支持有关器械性能的重要性结论。对于成熟产品来说,是比较容易获得此类数据。
 
可以从以下来源收集相关数据:
④其他来源的临床性能数据
 
哪些数据可以被视为其他来源的临床性能数据?
 
这里举几个例子:
使用其他来源的临床性能数据应注意:
 
必须适用于欧洲人口;
 
必须根据附录XIII第2部分的要求制定计划和报告;
 
若无正当理由,不支持单独使用其他来源的临床性能数据,必须要与科学同行评审文献和/或常规诊断测试获得的公开经验一起提交。
 
临床性能报告(Clinical performance report, CPR)
 
临床性能的验证和结果应记录在临床性能报告中,但附录XIII并没有说明CPR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制造商可以根据所需的临床性能数据来设计该报告。该报告也是技术文件的一部分。
 
从性能评估的定义来看,不是所有的IVD器械都需要临床性能,制造商需对产品的预期用途及临床应用有深刻的理解。
 
对于测量与临床状况/疾病相关的特定分析物,并具有医疗决策点的器械,需要临床性能数据和相应的临床性能报告。
 
对于测量没有明确医疗决策点的分析物的器械,或测量(尚未)与临床状况相关的分析物的器械,临床性能可定义为与生理或病理生理过程或状态的相关性,或可考虑提供不需要临床性能数据的理由。
 
不需要临床性能数据,比如没有分析或临床性能或特定性能要求的器械。
 
对于后两种情况下必须给出适当的理由,才可不提供临床性能报告。 
 
性能评估报告
 
制造商应收集并评估所有相关的科学有效性、分析性能和临床性能数据,以验证其器械是否符合GSPR要求。对数据的分析及评估的结论应记录在性能评估报告(Performance evaluation report, PER)中。PER是技术文件的一部分。在对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预期使用者
 
SOTA
 
被诊断或治疗的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和演化进程
 
对每个已识别危险的相关风险的估计是否充分
 
不良事件的数量和严重程度
 
可替代诊断器械和当前的护理标准
 
PER中除了包含科学有效性报告、分析性能报告和临床性能报告的结论,还要求在报告中整理SOTA、受益风险和上市后性能跟踪的结论。这个文件并不是一个单一性的文件,而是将各方面的要素结合起来的综合性文件,完全纳入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架构中。
 
IVDR对该报告的更新频率做了明确规定,C类和D类至少每年更新1次,A类和B类则是视情况而定。要注意一点,需要在PEP中规定PER的更新频率并说明理由。
 
上市后性能跟踪
 
我们之前也说了,性能评估是贯穿与器械的全生命周期,而持续的更新性能评估需要由上市后监督数据来支持。上市后性能跟踪(Post-market performance follow up, PMPF)是上市后监督(Post-market surveillance, PMS)下开展的活动的延伸,但其具体目的是在器械上市后收集更多的性能数据。PMPF计划的内容在附录XIII, B部分中有规定,且PMPF计划是产品技术文件的一部分。
 
制造商应分析PMPF的所有结果并记录在PMPF评估报告中,这些结果可能会导致更新性能评估报告、更新风险管理报告、实施纠正预防措施等活动。PMPF评估报告也是技术文件的一部分。
 
当然,PMPF对某些器械可能不合适或者不需要,制造商可以不编写PMPF计划,但需要在PEP中记录不编写PMPF的理由。
 
性能评估文件
 
下图整理了性能评估过程中相关的性能评估文件,该图翻译自MedTech Europe文件“Clinical Evidence Requirements for CE cer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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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翎伽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