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量设备的分类原则
建议实验室对测量设备进行分类管理, 按照其使用情况、技术特性(如稳定 性)和对检测结果及其不确定度的重要程度, 进行分类, 并建立不同的管理要求。 本文件将测量设备分为 A、B 、C 三类,作为分类管理的示范。
2、A 类测量设备
测量设备根据相关法规,属于强制检定管理的计量器具和设备, 属于A类测 量设备。
3、B 类测量设备
满足以下条件的测量设备,属于B类测量设备:
a)直接用于测量被测量的设备;
b)用于修正测量值的设备;
c)用于从多个测量值计算获得测量结果的设备;
d)对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不确定度有显著贡献的设备。
4、C 类测量设备
A、B类之外的测量设备,通常都属于C类测量设备,公众号【实验室ISO17025】提醒, C类测量设备一般具有以 下特点:
a)使用一般工作计量器具(如钢直尺、卡尺、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等) 即可校准或核查其计量性能的仪器;
b)虽然具有明确的技术要求,但不是测量仪器的设备,如样品前处理用的 振荡、粉碎、过滤、切割等功能, 以及振荡器、烘箱(对温度和精度无要求的辅 助性设备)、氮吹仪、旋转蒸发仪等;
c)对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贡献很小的设备;
d)对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几乎没有影响的设备;
e)无量值要求的辅助测量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