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法规标准
嘉峪检测网 2024-07-25 15:35
【问】请问集团公司如在北京有场地,其中一套PCR实验室、研发库房部分分区做为子公司研发场地,签订租赁合同与集团总公司共用是否可行?
【答】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经核实回复如下:依据《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的要求,申请人应当配备与申报注册产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与设施。申请人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租用与申报注册产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组织生产,签订租赁协议,明确使用权属,不应与其他公司共用。
来源: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