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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4-09-11 12:45
【问】北京已经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因产品销量增加,想委托外省一家同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共同生产(被委托方按委托生产指导原则办理相关手续),想问一下: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上需做地址变更吗?
【答】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经核实回复如下:本市医疗器械注册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委托生产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医疗器械跨区域委托生产协同监管工作的意见》《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编制指南的通告》《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的公告》等法规文件要求,具体可参照北京市药监局官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咨询问答专栏”有关内容,并按照相关事项办理流程进行办理。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