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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菌、浮游菌监测​点设置相关法规简要整理

嘉峪检测网        2024-12-05 17:30

USP29-1116

 

表1 基于控制环境重要性的建议取样频率

由于操作过程中手工介入的增加以及人员接触产品潜在性的增加,使得环境监测程序的相对重要性增加。

环境监测对于无菌操作生产的产品来说,远比生产后进行终端灭菌的产品要重要得多。

确定和定量对后继灭菌处理具有抗性的微生物,远比在制造环境周围进行微生物环境监测要重要得多。

如果终端灭菌循环不是基于过度杀伤循环,而是基于生物负担优先灭菌,那么生物负担的评估就是关键性的。

取样策略应当是动态性的,即监测频率和取样策略位置的动态性。其动态调整是以趋势特征为根据的。根据这一趋势可以进行适当的增加或减少取样。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GB/T 16294-2010

 

5.4  沉降菌计数

 

5.4.1  采样点数目及其布置

5.4.1.1  最少采样点数目

沉降法的最少采样点数可按表2确定。

表2  最少采样点数目

 

注:表中的面积,对于单向流洁净室,指的是送风面面积,对非单向流洁净室是指的房间面积。

 

在满足最少测点数的同时,还宜满足最少培养皿数,见表3。

表3  最少培养皿数

 

5.4.1.2  采样点的布置

 

采样点的位置可以同悬浮粒子测试点。

(a)工作区采样点的位置离地0.8m~1.5m左右(略高于工作面)。

(b)可在关键设备或关键工作活动范围处增加采样点。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2010

 

E.8  悬浮微生物的检测

 

E8.3 沉降菌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直径90mm(φ90)的培养皿采样。当采用其他直径培养皿时,应使其总面积和φ90皿总面积相当。

 

2、培养皿中灌注胰蛋白酶大豆琼脂培养基,必须留样作阴性对照。

 

3、培养皿表面应经适当消毒清洁处理后,布置在有代表性的地点和气流扰动极小的地点。在乱流洁净室内培养皿不应布置在送风口正下方。

 

4、当用户没有特定要求时,培养皿应布置在地面及其以上0.8m之内的任意高度。

 

5、每一间洁净室或每一个控制区应设1个阴性对照皿。

 

6、动态监测时也可协商布点位置和高度。

 

7、培养皿数应不少于微粒计数浓度的测点数,如工艺无特殊要求应大于等于表E.8.3中的最少培养皿数,另外各加一个对照皿。

 

GMP附录一 无菌药品

 

第十一条  应当对微生物进行动态监测,评估无菌生产的微生物状况。监测方法有沉降菌法、定量空气浮游菌采样法和表面取样法(如棉签擦拭法和接触碟法)等。动态取样应当避免对洁净区造成不良影响。成品批记录的审核应当包括环境监测的结果。

 

对表面和操作人员的监测,应当在关键操作完成后进行。在正常的生产操作监测外,可在系统验证、清洁或消毒等操作完成后增加微生物监测。

 

表4 洁净区微生物监测的动态标准

 

注:(1)表中各数值均为平均值;(2)单个沉降碟的暴露时间可以少于4小时,同一位置可使用多个沉降碟连续进行监测并累积计数。

 

第十二条 应当制定适当的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监测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操作规程中应当详细说明结果超标时需采取的纠偏措施。

 

欧盟《GMP》附录1无菌药品生产2008版

 

17、下表列出了各级区内示例性生产操作(可参见第28条至第35条)

 

 

 

当实施无菌操作时,应经常的对微生物进行动态监测,监测方法有沉降碟法、定量空气采样法和表面取样法(如:药签擦拭法和接触碟法)等。动态取样须避免对洁净区造成不良影响。

 

在成品批档案审核,应同时考虑环境监测的结果,决定是否放行。

 

表面和操作人员的监测,应在关键操作完成后进行。

 

除生产操作之外,还需进行其他微生物监控,例如在系统验证、清洁和消毒操作后。

 

19、洁净区微生物监控的动态参考标准如下:

 

注:(a)表中各数值均为平均值; (b) 单个沉降碟的暴露时间可以少于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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