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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6-11-15 00:05
农贸市场的监管划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后,对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的检验就成了一项监管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工作。但由于对这一块工作缺少应有的规范,使得检验工作陷入上前不是、退后也不是的尴尬。
目前对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的检验主要采用快检的方法,虽然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快检的法律地位,但前提是国家认可的快检方法,而这一类的方法目前没有出来一个。所以目前的快检方法,都是自行其事,快检结果都没有法律效力。
而实验室检验,虽有安全标准,有法定的检验项和检验方法,检验结果也具有法律效力。但问题是检验合格没有问题,检验不合格问题就来了。发现农残超标、添加不应添加的保鲜剂,处理就带来了困难。
稽查执法人员接到检验不合格的报告到送达、要处罚,如果被抽样单位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程序正常往下走。如果被抽样单位申请复检,就需要一个比较长的周期,按照一般食品复检的时间,从初检结果确认开始,到复检单位开始检验,时间不会少于半个月。这样一个周期,生鲜蔬菜已经不生鲜了,检出的农药残留、保鲜剂,也早降解完毕,复检结果又往往是合格的。按照现在的规定,两次检验结论不同的,以复检结果为准。
于是带来的后果,就是不抽或少抽生鲜蔬菜,即使抽,也是抽出摊时间较长,几乎没有什么问题的蔬菜。
解决的路径,基层似乎想不出好的解决办法,只能寄希望于高层,一方面尽快出台法定快检标准、方法,另一方面明确象生鲜蔬菜类不可重现的食品,不得复检。
来源:辜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