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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6-18 22:50
5月26日,在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该标准在原有纺织安全标准(GB18401)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全面升级,不少指标与欧盟接轨。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标准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在机械安全方面,标准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标准对纺织附件也作出了规定,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另外,该标准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新标准依据年龄不同,将童装分为两类,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穿着的,为婴幼儿纺织产品;适用于3岁以上、14岁及以下儿童穿着的,为儿童纺织产品。
按安全要求的不同,标准还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标准同时要求童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
同时,为了保证市场的平稳过渡,标准设置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即实施过渡期。在过渡期内,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检测机构按照企业所执行的标准进行检测。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
提醒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儿童服装新标准,尽快熟悉标准内容和各项指标要求,按照新标准调整生产工艺,加强对原料采购、工艺流程、仓储运输、质量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控制,使产品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来源:温州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