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法规标准
嘉峪检测网 2015-08-24 17:23
为了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批下放事项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快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条件,并组织对各承接单位开展了相关培训。根据工作进展,决定自2015年8月1日起,进一步下放和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
河北省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共28大类、96个单元、525种。此次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事项下放的范围为:除乳制品、肉制品、酒类(不含啤酒、黄酒、其他酒)及高风险或需要全省统一审查要求的食品,继续由省局审批发证外,前期已将大部分产品在下放各设区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基础上,将原由省局负责审批发证的饮料、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蜜饯、蜂蜜等产品审批发证事项下放到各设区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将除乳制品、肉制品、酒类(不含啤酒、黄酒、其他酒)、其他食品外的其余25类食品及酒类部分单元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工作下放由各省直管县(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各设区市要按照要求,自2015年8月1日起,将原承担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事项移交由本辖区内的省直管县(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承担。按照国家规定,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工作由省局负责。食品生产的委托加工备案工作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食品添加剂的委托加工不再实行备案管理。
切实做好许可审批发证权限下放衔接工作。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切实加强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机构和审查、审批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依法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工作。
目前,食品生产许可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印制。全省各食品生产许可机关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由省局按计划统一向总局领取后发放,证书副页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统一格式自行印制,证书和副页按照规定统一加盖许可机关印章。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证书管理,建立严格的空白证书登记使用制度,严防空白证书流失。食品生产许可产品目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公布和界定。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受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应按照合理、从严的原则对产品单元进行归类。自8月1日起,全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工作按新的机制运行。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