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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4-10-29 21:53
2014年第三季度,共抽查了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0家企业生产的150批次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产品。包括:钢桶、钢提桶、工业用薄钢板圆罐、方桶、气雾阀门、方罐、塑料桶罐7个品种。
本次抽查依据GB GB/T 325.1-2008《包装容器 钢桶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T 13252-2008《包装容器 钢提桶》、GB/T 15170-2007《包装容器工业用薄钢板圆罐》、GB/T 17343-1998《包装容器 方桶》、BB/T 0019-2000《包装容器 方罐与扁圆罐》等标准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产品的畅通性、跌落试验(耐跌落性)、堆码试验(耐堆码性、堆码负载)、固定盖耐压性、固定盖内直径、密封性、气密试验、提梁(环)强度(提环拉力试验)、液压试验(耐液压性)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跌落试验(耐跌落性)、液压试验(耐液压性)项目。
来源: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