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
甲醛,其化学式是HCHO,相对分子质量30.03。无色,有特殊的刺激气味,对人眼、鼻等有刺激作用,气体相对密度1.067(空气=1),液体密度0.815g/cm³(-20℃)。熔点-92℃,沸点-19.5℃。易溶于水和乙醇。水溶液的浓度最高可达55%,通常是40%,称做甲醛水,俗称福尔马林(formalin),是有刺激气味的无色液体。
有强还原作用,特别是在碱性溶液中。能燃烧,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7%-73%(体积)。着火温度约300℃。
工业品甲醛溶液一般含37%甲醛和15%甲醇,作阻聚剂,沸点101℃。
甲醛的危害
甲醛的主要危害表现为:
a、刺激作用:甲醛的主要危害表现为对皮肤黏膜的刺激作用,甲醛是原浆毒物质,能与蛋白质结合、高浓度吸入时出现呼吸道严重的刺激和水肿、眼刺激、头痛。
b、致敏作用:皮肤直接接触甲醛可引起过敏性皮炎、色斑、坏死,吸入高浓度甲醛时可诱发支气管哮喘。
c、致突变作用:高浓度甲醛还是一种基因毒性物质。实验动物在实验室高浓度吸入的情况下,可引起鼻咽肿瘤。
d、突出表现: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胸闷、眼痛、嗓子痛、胃纳差、心悸、失眠、体重减轻、记忆力减退以及植物神经紊乱等;孕妇长期吸入可能导致胎儿畸形,甚至死亡,男子长期吸入可导致男子精子畸形、死亡等。
甲醛对生物细胞的原生质是一种毒性物质,它可与生物体内的蛋白质结合,改变蛋白质结构并将其凝固。甲醛会对人体呼吸道和皮肤产生强烈的刺激,引发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此外,甲醛对皮肤也是多种过敏症的引发剂,有可能会诱发癌症。
不同浓度甲醛对人体造成的危害:
当甲醛浓度在每立方米空气中达到0.06-0.07mg/m³时,儿童就会发生轻微气喘;
当室内空气中甲醛达到0.1mg/m³时,就有异味和不适感;
甲醛达到0.5mg/m³时,可刺激眼睛,引起流泪;
甲醛达到0.6mg/m³,可引起咽喉不适或 疼痛。浓度更高时,可引起恶心呕吐,咳嗽胸闷,气喘甚至肺水肿;
甲醛达到30mg/m³时,会立即致人死亡。
纺织品中甲醛的主要来源
在纺织品的生产中,甲醛作为反应剂旨在提高印染助剂在纺织品上的耐久性,因为它能通过羟甲基与纤维素纤维羟基结合,因此广泛用于各类纺织印染助剂,如:抗皱耐压树脂整理剂,固色剂,阻燃剂,柔软剂,粘合剂,分散剂,防水剂等.这些助剂在赋予了纺织品各项优良性能的同时,也增加了纺织品游离甲醛和释放甲醛超标的可能.
环境中甲醛的主要污染来源是有机合成、化工、合成纤维、染料、木材加工及制漆等行业排放的废水、废气等。某些有机化合物在环境中降解也产生甲醛,如氯乙烯的降解产物也包含甲醛。
在纺织品加工过程中,甲醛主要来源于以下三方面:
(1)抗皱整理:含甲醛的交联剂仍广泛用于防皱、抗皱和免烫整理中,如使用不当会导致其浓度超过允许范围。
(2)提高色牢度:廉价的含甲醛助剂常被用于直接染料,偶尔也被用于活性染料染色的后处理。根据所用的配方,在A类产品中其含量很容易超过20mg/kg的限量,甚至超过对B类产品的75mg/kg限量。现在已有含少量或不含甲醛的阳离子助剂面市,如锡利A、B类。
(3)涂料印花:高品质的含甲醛交联剂被广泛用于涂料印花工艺,这就意味着即使很小心地使用也几乎不可能符合75mg/kg的限量。现在已有极低甲醛含量的交联剂供应,即在有尿素存在的试剂与甲醛一起使用就能达到无甲醛涂料印花的目的。
通常经永久防皱防缩整理剂硬挺整理的纺织品中容易有超标的甲醛存在。
全球主要商品市场对甲醛的管控
中国:
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婴幼儿纺织产品甲醛含量不得超过20mg/kg,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甲醛含量不得超过75mg/kg,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甲醛含量不得超过300mg/kg;
GB 20400《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质限量》中规定:婴幼儿纺织产品游离甲醛含量不得超过20mg/kg,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游离甲醛含量不得超过75mg/kg,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甲醛含量不得超过300mg/kg。
日本:
《关于日用品中有害物质含量法规》:甲醛含量要求:2岁以下婴幼儿服装20mg/kg,与皮肤直接接触的服装 75mg/kg,与皮肤直接接触较少的服装(如衬衫) 300mg/kg,外衣1000mg/kg;
《关于日用品中有害物质含量法规的实施规则》:甲醛含量要求:婴儿用品(A-Ao)值不得大于0.05,其他产品不得超过75mg/kg;
《日本纺织品检查协会标准》:2岁以下婴幼儿服装(A-Ao)值不得大于0.05,内衣75mg/kg,男女衬衣 300mg/kg,外衣1000mg/kg。
法国:
官方公报97/0141/F: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限值为400mg/kg,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限值为200mg/kg,36个月以下婴幼儿的用品限值为20mg/kg。
荷兰:
2000年7月1日起生效的甲醛含量相关规定:禁止含过量甲醛(120mg/kg)的商品进出口。该规定适用于一切服装及有可能与人体皮肤接触的非服装类纺织品(如床单、枕套等)。该规定并未完全禁止使用甲醛,但必须在按照洗涤指示经过第一次洗涤后,甲醛含量低于120mg/kg,产品或其包装上必须标示“需于使用前洗涤”。
德国:
环保纺织品甲醛含量要求:婴儿及儿童服装小于20mg/kg,直接与皮肤接触的纺织品小于75mg/kg,不直接与皮肤接触的纺织品300mg/kg。
欧盟:
2015版Oeko Tex标准100:家饰材料、不接触皮肤的衣服:300mg/kg,接触皮肤的产品:75mg/kg,婴幼儿纺织品:16mg/kg。
纺织品中甲醛的防范
在实际的生产中,我们要从源头控制住甲醛的含量,在印染过程中要使用无醛助剂,成品前要彻底漂洗以减少游离甲醛存在的风险.作为普通消费者,在没法控制服装生产过程中的甲醛存在的情况下,新买的衣服在穿前一定要用淡盐水彻底清洗一遍再穿。
(1)生产厂的控制
目前,市场上已销售的免烫西裤、免烫衬衫、涂料印花睡衣等甲醛含量超标情况较多,为了有效地控制纺织品服装上甲醛含量超标的状况,首先应对面料生产厂进行控制,这就要求面料生产的印染厂要尽量采用绿色环保型免烫整理剂-无甲醛整理剂进行免烫整理。从源头上控制甲醛含量,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的整理剂。
(2)染化料助剂的控制
要求国内助剂生产厂加快开发环保型免烫整理剂。目前,我国已将发展绿色环保免烫整理剂作为十五期间国家纺织助剂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即提高免烫效果,又使纺织品服装上无甲醛存在。
(3)面料生产厂和服装生产厂经过防皱整理后的产品,在出厂前要加强水洗工序和后处理工序。因为经过一次正常水洗,残留在面料上的甲醛大部分均可通过水洗涤得以去除。
(4)经销单位或商业部门,可利用甲醛有较强的挥发性的特点,把经过免烫整理未包装的纺织品服装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让其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