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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6-01-26 00:33
2015年8月至11月,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玩具等34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轻工产品、电子电器、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等5类产品。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共抽查3157家企业生产的3159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2865家企业生产的2867批次产品合格,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0.8%;检出29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2%。其中,热能(量)表、冷水水表、膜式燃气表和嵌入式灯具等4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玩具、沙发、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可移式通用灯具、建筑用外墙涂料、农药、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建筑防水卷材、陶瓷砖等9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低于5.0%;电热水壶、打印机、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单相电能表、弹簧软床垫、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等6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5.0%至10.0%之间;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矿用传感器、采暖散热器、淋浴用花洒、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办公椅、电饭锅、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安全隔离网闸、儿童家具、自镇流LED灯、聚氨酯防水涂料和车载卫星导航设备等15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10.0%。
(二)拒检情况。在本次抽查中,共有5个省(市)6家生产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分别是:河南省的新乡枫叶散热器有限公司、安阳市咏春散热器有限公司在采暖散热器抽查中拒检;山东省的昌邑市亿润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在采暖散热器抽查中拒检;上海市奉贤区头桥飞龙沙发厂在沙发抽查中拒检;内蒙古自治区的赤峰市暖捷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采暖散热器抽查中拒检;辽宁省的大连市甘井子区豪镁家具厂在沙发抽查中拒检。
(三)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4.7%、29.1%、56.2%,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3.9%、7.1%、11.7%。
(四)按照抽查企业数划分,5类产品抽查比例见下图:
轻工产品抽查了694家企业生产的694批次产品,包括弹簧软床垫、沙发、儿童家具、办公椅、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玩具等7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6%。电子电器抽查了724家企业生产的726批次产品,包括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自镇流LED灯 、嵌入式灯具、打印机、电饭锅、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电热水壶、车载卫星导航设备、安全隔离网闸、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可移式通用灯具等11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6.1%。机械及安防产品抽查了465家企业生产的465批次产品,包括冷水水表、单相电能表、膜式燃气表、热能(量)表、矿用传感器、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等6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1%。农业生产资料抽查了260家企业生产的260批次农药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5%。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抽查了1014家企业生产的1014批次产品,包括建筑防水卷材、陶瓷砖、建筑用外墙涂料、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采暖散热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聚氨酯防水涂料、淋浴用花洒等9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5%。
(五)本次抽查的主要特点。一是加强消费品监督抽查。抽查了19种消费品,约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55.8%;消费品抽查企业数和批次数均超过了总数的50.0%。二是对部分产品开展首次国家监督抽查。本次抽查的34种产品中,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安全隔离网闸、聚氨酯防水涂料、办公椅、淋浴用花洒等5种产品为首次开展国家监督抽查,约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14.7%,其余29种产品均对以往抽查不合格企业开展了跟踪抽查。三是突出抽查集中产区。结合产品区域分布特点,对自镇流LED灯、聚氨酯防水涂料、热能(量)表、冷水水表、自行车、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隔离网闸等产品集中产区的生产企业均进行了重点抽查。
(六)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本次抽查共发现29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质量问题包括:电热水壶接地措施不合格;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连续骚扰功率和连续骚扰电压不合格;打印机辐射骚扰不合格;自镇流LED灯电源端子骚扰电压和标志不合格;儿童家具警示标识不合格;弹簧软床垫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不合格;沙发加工要求和耐久性不合格;办公椅脚轮往复磨损试验不合格;聚氨酯防水涂料萘不合格;自行车反射器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合格;淋浴用花洒防虹吸性能和管螺纹精度不合格;采暖散热器螺纹精度不合格;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液压试验不合格;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静液压试验、壁厚及偏差不合格;单相电能表高频电磁场抗扰度不合格;矿用传感器报警功能和高温工作不合格;安全隔离网闸访问授权与拒绝项目不合格;自镇流荧光灯骚扰电压、灯功率和光通量不合格;车载卫星导航设备传导骚扰和辐射骚扰场强不合格;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玻璃器皿腐蚀不合格;外墙涂料游离甲醛含量不合格;玩具塑料袋和塑料薄膜不合格;电饭锅非正常工作项目不合格;可移式通用灯具防触电保护和电源端子骚扰电压不合格;陶瓷砖吸水率不合格;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吸水厚度膨胀率不合格;建筑防水卷材剥离强度和持粘性不合格;农药水分不合格;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验证额定剩余接通和分断能力不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电热水壶。抽查了7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为全国3C生产企业总数的13%,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7%,同比上次抽查结果上升了5个百分点。本次重点检查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等16个电气安全项目。经检验,有4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产品接地措施不合格,1批次产品耐潮湿不合格,1批次产品螺钉和连接不合格。
(二)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抽查了3个省(市)45家企业生产的45批次产品,包括电吹风、干手器、烫发器、面部桑拿器等4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8%。本次重点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发热、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8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产品发热不合格,1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3批次产品连续骚扰电压不合格,4批次产品连续骚扰功率不合格。
(三)打印机。抽查了9个省(市)28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为全国CCC获证生产企业总数的一半,不合格检出率为6.7%,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4个百分点。本次重点检查了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电源端子的传导骚扰、辐射骚扰(30MHz-1GHz)、打印速度等9个检验项目。经检验,有2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其中,2批次产品辐射骚扰(30MHz-1GHz)不合格,1批次产品电源端子的传导骚扰不合格。
(四)自镇流LED灯。抽查了10个省(市)73家企业生产的73批次产品,包括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和反射型自镇流LED灯两种产品,不合格检出率为28.8%。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5.1%、23.3%、61.6%,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18.2%、35.3%、28.9%,抽查结果反映出自镇流LED灯整体质量水平不高。本次重点检验了产品的安全、性能、能效和电磁兼容4类22个项目,其中,不合格涉及标志、电源端子骚扰电压、机械强度、功率因数、颜色特征、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辐射电磁骚扰、互换性、能效限定值等10个项目。本次重点抽查了集中产区广东省的32家企业生产的32批次产品,占总批次数的43.8%,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4.4%。
(五)儿童家具。抽查了9个省(市)56家企业生产的56批次产品,抽查范围包括柜类、椅凳类、桌台类和床类四大类,重点对结构安全、有害物质释放量和警示标识等3大类4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3.2%,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8.9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的突出质量问题是产品结构安全和警示标识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10批次产品警示标识不合格,6批次产品结构安全不合格,2批次产品可迁移元素超标,1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
(六)弹簧软床垫。抽查了23个省(区、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2%,同比上次抽查结果基本持平。本次抽查对弹簧软床垫的8类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1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其中,有4批次产品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不符合标准要求,2批次产品弹簧不合格,甲醛释放量、铺垫料、耐久性、面料物理性能、阻燃性能各有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七)沙发。抽查了17个省(区、市)118家企业生产的118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同比上次抽查结果下降了7.3个百分点。本次重点对等木制件用料、加工、铺垫料、防锈处理、金属件外观性能、饰面、皮革涂层粘着牢度、纺织面料耐酸汗渍色牢度、沙发座、背及扶手耐久性等2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2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其中,有1批次产品木制件用料和加工要求不合格,1批次产品沙发座、背及扶手耐久性不合格。此外,辽宁省的大连市甘井子区豪镁家具厂和上海市奉贤区头桥飞龙沙发厂,在本次抽查中拒检。
(八)办公椅。抽查了10个省(区、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重点对滚动/滑动阻力、稳定性、座面冲击试验、扶手垂直向下静载荷试验、扶手水平静载荷试验、脚轮往复磨损试验、底座静载荷、阻燃性要求、甲醛释放量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3%。本次是对办公椅的首次国家监督抽查,共发现11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7批次产品脚轮往复磨损试验不合格,甲醛释放量、底座静载荷和稳定性分别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1批次产品扶手垂直向下静载荷试验不合格。
(九)聚氨酯防水涂料。抽查了9个省(市)39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产品,重点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酚、蒽、萘、游离TDI、不透水性、固体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46.2%。本次是对聚氨酯防水涂料的首次国家监督抽查,共发现18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1批次产品萘不合格,7批次产品甲苯、乙苯和二甲苯不合格,3批次产品苯不合格,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蒽各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本次在集中产区广东省和山东省分别抽查了12批次和13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8.3%和76.9%。
(十)自行车。抽查了7个省(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15%。重点对车把部件强度、把横管和把立管组合件的疲劳试验、前叉疲劳试验、驱动系统静负荷试验、鞍管、链条拉断力、反射器等24个指标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5%,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0.5个百分点。本次共发现10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7批次产品反射器不合格,4批次产品车把部件的强度不合格,把立管、链条拉断力、脚蹬间隙、把横管和把立管组合件的疲劳试验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在集中产区天津市和广东省分别抽查了35和29家企业,抽查比例分别占抽查总数的44%和36%,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5.7%和24.1%。
(十一)电动自行车。抽查了11个省(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10%。本次重点对产品的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脚蹬间隙、把立管静负荷、整车质量、绝缘性能、制动断电装置、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5%,同比上次抽查结果基本持平。本次共发现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限速装置等检验项目。
(十二)淋浴用花洒。抽查了7个省(市)72家企业生产的72批次产品,抽查生产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数量的40%。本次重点对管螺纹精度、安全性能、耐急冷急热性能、耐腐蚀性能、密封性能、机械强度、流量、整体抗拉性能、温降、手持式花洒防虹吸性能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3%。本次是对淋浴用花洒的首次国家监督抽查,共发现11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8批次产品手持式花洒防虹吸性能不合格,7批次产品管螺纹精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流量性能不合格。
(十三)采暖散热器。抽查了10个省(区、市)87家企业生产的87批次产品。本次重点对水压试验、散热量、螺纹精度、胀接质量、金属热强度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4.9%,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0.3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共发现13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2批次产品螺纹精度不合格,胀接质量和金属热强度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此外,河南省的新乡枫叶散热器有限公司和安阳市咏春散热器有限公司,山东省的昌邑市亿润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的赤峰市暖捷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抽查中拒检。
(十四)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抽查了19个省(区、市)108家企业生产的108批次产品,包括92批次饮用水管材和16批次非饮用水管材。本次重点对尺寸、物理性能和卫生性能等方面的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被抽查产品的卫生性能全部合格。抽查发现有10批次产品不合格,包括7批次饮用水管材和3批次非饮用水管材,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3%,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6个百分点。主要质量问题有6批次产品液压试验不合格,5批次产品密度、纵向回缩率、落锤冲击试验不合格,平均外径偏差、任意点壁厚偏差、平均壁厚偏差、维卡软化温度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
(十五)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抽查了16个省(市)138家企业生产的138批次产品,包括131批次饮用水管材和7批次非饮用水管材,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40%。本次重点对规格尺寸、静液压试验、断裂伸长率、纵向回缩率、氧化诱导时间、卫生性能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被抽查产品的卫生性能全部合格。抽查发现有4批次产品不合格,包括3批次饮用水管材和1批次非饮用水管材,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9%。主要质量问题有3批次产品静液压试验不合格,3批次产品壁厚及偏差不合格,1批次产品氧化诱导时间不合格。
(十六)单相电能表。抽查了19个省(区、市)117家企业生产的117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一半。重点对产品的安全性能、电磁兼容和计量性能等方面的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5%,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4.2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10批次不合格产品,其中有7批次产品高频电磁场抗扰度不合格,4批次产品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交变湿热试验不合格。
(十七)热能(量)表。抽查了18个省(区、市)111家企业生产的111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热能(量)表生产企业总数的40%,其中在集中产区山东省,抽查了35个批次。本次重点对产品的显示、强度和密封性、准确度、允许压力损失、重复性、安全要求、运输、电气环境等方面的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八)冷水水表。抽查了16个省(区、市)59家企业生产的59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冷水水表生产企业总数的30%。其中,重点抽查了主要产区浙江省宁波市13家企业和山东省临沂市7家企业的产品。本次重点检验了产品的示值误差、压力损失、静压力3个项目。经检验,所抽查产品全部合格。
(十九)膜式燃气表。抽查了10个省(市)42家企业生产的42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膜式燃气表生产企业总数的70%。重点对产品的IC卡交易完成提示、电源欠压提示功能、断电保护功能、防逆装置、过载流量、计量稳定性、计数器、控制阀密封性、控制功能、密封性、示值误差、误操作提示、压力损失、转换误差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所抽查产品全部合格。
(二十)矿用传感器。抽查了15个省(市)28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产品,包括21批次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和7批次煤矿用电化学式一氧化碳传感器,产品合格率分别为81%和100%。本次抽查企业数量约占全国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重点对产品的断电保护措施、遥控调校功能、显示值稳定性和基本误差、工作电压范围、响应时间、报警功能、常态下绝缘电阻、常态下介电强度、低温工作、高温工作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4.3%。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产品报警功能不合格,2批次产品高温工作不合格,1批次产品常态下绝缘电阻和常态下介电强度不合格。
(二十一)安全隔离网闸。抽查了6个省(市)15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一半。重点对安全属性定义、属性初始化、属性修改、属性查询、访问授权与拒绝、鉴别数据初始化、鉴别时机、鉴别失败处理、数据完整性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20%。本次是对安全隔离网闸的首次国家监督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访问授权与拒绝项目不合格。本次在集中产区北京市抽查了7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2.9%。
(二十二)自镇流荧光灯。抽查了10个省(市)75家企业生产的75批次产品。重点对安全、性能、能效和电磁兼容等4类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抽查发现有15批次产品在骚扰电压、灯功率、光通量、谐波电流限值、色容差、互换性、2000h光通维持率、显色指数、能效限定值等9个检验项目上出现不合格,其中,骚扰电压、灯功率和光通量为主要不合格项目。本次在集中产区广东省和浙江省分别抽查了28批次和14批次,抽查企业数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56%,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28.6%和35.7%,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数占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总数的90.4%。
(二十三)车载卫星导航设备。抽查了2个省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五分之三。自2014年7月15日,新版国家标准GB/T19392-2013《车载卫星导航设备通用规范》开始实施,其中电磁兼容性标准由信息技术设备适用变更为汽车电气设备适用,环境适应性中的振动项目测试要求明显提高。本次抽查是标准变更后开展的首次国家监督抽查,重点对导航性能、导航功能、安全指标、环境适应性和电磁兼容性等5类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5%,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38.8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33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电磁兼容方面,有27批次产品传导骚扰不合格,25批次产品辐射骚扰场强不合格,12批次产品振动不合格,11批次产品电源线电瞬态传导不合格,4批次产品静电放电抗扰度不合格。本次抽查了集中产区广东省59家企业5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5.9%。
(二十四)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抽查了18个省(市)108家企业生产的108批次产品。重点对冰点、沸点、pH值、玻璃器皿腐蚀、泡沫倾向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6%,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4.1个百分点。抽查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4批次产品玻璃器皿腐蚀不合格,1批次产品冰点不合格。
(二十五)外墙涂料。抽查了12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安全性能和物理性能两大类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3%,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2.3个百分点。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产品游离甲醛含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低温稳定性不合格,1批次产品耐洗刷性不合格。
(二十六)玩具。抽查了6个省(市)180家企业生产的180批次产品,包括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和弹射玩具5个品种,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3C获证生产企业总数的10%。重点对产品的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锑、砷、钡、镉、铬、铅、汞、硒)、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等五大类5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4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共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2批次产品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不合格,1批次产品小零件不合格,1批次产品适用年龄不合格,未发现重金属含量超标的情况。本次抽查了集中产区广东省和浙江省的125家生产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69.4%,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8%。
(二十七)电饭锅。抽查了4个省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包括41批次机械式电饭锅和19批次电子式电饭锅,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75.6%和94.7%,被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20%。重点检查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耐潮湿、非正常工作、结构、内部布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能效等级、保温能耗等19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3%,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6.6个百分点。本次抽查1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其中,6批次产品的非正常工作项目不合格,3批次产品耐潮湿不合格,电流、内部布线和接地措施分别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热、结构、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能效等级(热效率值)、保温能耗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
(二十八)可移式通用灯具。抽查了6个省(区、市)150家企业生产的150批次产品,抽查范围包括台式、落地式和弹簧夹式3种产品,被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3C获证生产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重点对产品的安全和电磁兼容两类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3个百分点。经检验,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是插入损耗、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防触电保护项目、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92.9%。本次重点抽查了集中产区广东省,抽查企业数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82%,发现5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1%。
(二十九)陶瓷砖。抽查了16个省(区、市)180家企业生产的180批次产品,被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10%。重点对产品的尺寸、吸水率、破坏强度、断裂模数、无釉砖耐磨性、耐污染性、耐化学腐蚀性、抗釉裂性、放射性核素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放射性核素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抽查发现9批产品不合格,其中,有5批次产品吸水率不合格,尺寸和破坏强度分别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1批次产品断裂模数不合格。
(三十)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抽查了9个省(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获得工业生产许可证企业总数的13%左右。重点对产品的含水率、表面胶合强度、表面耐磨、表面耐污染腐蚀、内结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甲醛释放量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5%,同比上次抽查上升1.9个百分点。抽查发现9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5批次产品吸水厚度膨胀率不合格,3批次产品表面耐磨不合格,1批次产品内结合强度不合格。
(三十一)建筑防水卷材。抽查了16个省180家企业生产的180批次产品,抽查生产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数量的五分之一。抽查范围包括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材料-片材等4个品种,对产品的可溶物含量、剥离强度,接缝剥离强度持粘性、热老化、加热伸缩量、最大伸长率时延伸率、自粘沥青再剥离强度等4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9家企业的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剥离强度、自粘沥青再剥离强度、持粘性、热老化、最大拉力、可溶物含量等6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0%,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5个百分点。
(三十二)农药。抽查了19个省(市)260家企业生产的26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10%。重点对产品的有效成分质量分数、有效成分悬浮率、水分质量分数、酸度、碱度、乳液稳定性、pH值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5%,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3个百分点。抽查发现9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8批次产品水分含量超标,有效成分质量分数和乳液稳定性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
(三十三)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抽查了10个省(市)119家企业生产的119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3C获证生产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重点对产品的耐异常发热和耐燃性、温升、动作特性、验证额定剩余接通和分断能力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6%,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0.9个百分点。经检验,有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是12批次产品验证额定剩余接通和分断能力不合格,4批次产品动作特性不符合标准要求,1批次产品耐异常发热和耐燃性不达标。
(三十四)嵌入式灯具。抽查了4个省39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产品,抽查范围包括白炽灯、自镇流荧光灯、卤钨灯、LED模块等光源,被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3C获证生产企业总数的十分之一。本次重点对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耐热、谐波电流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跟踪抽查分析
在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近5年已连续跟踪抽查2次以上的产品共有27种,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79.4%;其中跟踪抽查3次以上的产品有25种,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73.5%。本次对264家上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跟踪抽查,发现有79家企业由于已不再生产同类产品或已停产停业等原因未抽到样品,实际抽查到185家企业的产品,138家企业的产品本次抽查合格,有47家企业连续两次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特别是6家拒绝监督抽查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如电热水壶接地措施不合格;自镇流LED灯电源端子骚扰电压和标志不合格;儿童家具警示标识不合格;弹簧软床垫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不合格;聚氨酯防水涂料萘不合格;自行车反射器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合格;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液压试验不合格;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静液压试验、壁厚及偏差不合格;单相电能表高频电磁场抗扰度不合格;矿用传感器报警功能和高温工作不合格;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玻璃器皿腐蚀不合格;外墙涂料游离甲醛含量不合格;玩具塑料袋或塑料薄膜不合格;可移式通用灯具防触电保护和电源端子骚扰电压不合格;建筑防水卷材剥离强度和持粘性不合格;农药水分不合格;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验证额定剩余接通和分断能力不合格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