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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7-05-16 08:50
随着污染场地系列环境保护标准及“土十条”的发布,土壤修复成为环境保护又一关注热点,也是环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要想更好地修复污染场地,从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修复到验收、评估等各环节均需要进行环境监测,提供相应的指导与佐证。
环境监测内容及范围:
1.场地环境调查监测
采用监测手段识别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环境空气、残余废弃物中的关注污染物及水文地质特征,并全面分析、确定场地的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环境调查监测范围为前期调查初步确定的场地边界范围。
2.污染场地修复监测
针对各项治理修复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开展相关监测,包括修复过程中涉及环境保护的工程质量监测和二次污染物排放的监测。修复监测范围应包括修复工程设计中确定的修复范围,以及治理修复中废水、废气及废渣影响的区域范围。
3.工程验收监测
考核和评价治理修复后的场地是否达到已确定的修复目标及工程设计所提出的相关要求。污染场地工程验收监测范围应与修复范围一致。
4.回顾性评估监测
污染场地经过治理修复工程验收后,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为评价治理修复后场地对地下水、地表水及环境空气的环境影响所进行的环境监测,同时也包括针对场地长期原位治理修复工程措施的效果开展验证性的环境监测。回顾性评估监测范围应包括所有可能产生影响的区域范围。
环境监测对象:
1.土壤
土壤包括场地内的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具体划分依据为场地环境调查结论。场地中存在的硬化层或回填层一般可作为表层土壤。
2.地下水
地下水主要为场地边界内的地下水或经场地地下径流到下游汇集区的浅层地下水。在污染较重且地质结构有利于污染物向深层土壤迁移的区域,则对深层地下水进行监测。
3.地表水
地表水主要为场地边界内流经或汇集的地表水,对于污染较重的场地也应考虑流经场地地表水的下游汇集区。
4.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是指场地污染区域中心的空气和场地下风向主要环境敏感点的空气。
5.残余废弃物
残余废弃物主要包括场地内遗留的生产原料、工业废渣、废弃化学品及其污染物,残留在废弃设施、容器及管道内的固态、半固态及液态物质,其它与当地土壤特征有明显区别的固态物质。
6.修复过程排放物质
废气、废水及废渣等。
环境监测项目:
1.场地环境调查监测项目
场地环境调查初步采样监测项目应根据前期环境调查阶段性结论与本阶段工作计划确定,详细采样监测项目包括场地特征污染物和特征参数,具体按照HJ 25.1相关要求确定。相关要求为:分三阶段进行调查,第一阶段主要为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第二阶段主要为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第三阶段主要为调查场地特征参数和受体暴露参数。常见场地类型及特征污染物见下表:
2.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验收及回顾性评估监测项目
土壤的监测项目为风险评估确定的需治理修复的各项指标。地下水、地表水及环境空气的监测项目应根据治理修复的技术要求确定。
监测项目还应考虑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具体应根据场地治理修复工艺技术要求确定,参见HJ 25.4中相关要求。
环境监测报告:
监测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报告名称、任务来源、编制目的及依据、监测范围、污染源调查与分析、监测对象、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布点原则与方法、监测点位图、采样与分析方法和时间、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评价标准与方法、监测结果汇总表等。
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