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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食品业者强制检验要求第二阶段即将生效

嘉峪检测网        2015-08-29 16:43

20141231日起,台湾地区食品业者检验要求第二阶段生效食品工、肉加工食品工、乳品加工食品工、食品添加物的造及、特殊营养食品(取得查)须对公告应检验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依政府公告或国际间认可的检验方法,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机构进检验,如未依制性检验,依食安法最高可300

台湾地区“食品安全生管理法”者自律机构验证、政府稽查”的食品安全三品管概念,其中第一品管即是者落自主管理,除符合食品良好规范准则等相规规可藉由自主检验方式确认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生安全,而为强者自主管理的,“生福利部”依食安法第7,分段公告不同业别应对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关键性事项进制性检验

目前已于2014821布的应办检验之食品、最低检验周期及其它相”公告,及1024布的“食用油脂应办检验之最低检验周期及其它相”公告,要求水食品工、肉加工食品工、乳品加工食品工、食品添加物的造及、特殊营养食品(取得查3000元以上的食用油脂造工6业别实制性检验,除3000元以上的食用油脂造工20141031日起其余5业别20141231日起

使制性检验公告相关规定更臻明,“食署”编写并更新了Q&A答集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7218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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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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